【新冠肺炎】立法限制食肆等場所營業? 林鄭:如有需要將不退縮

撰文:鄭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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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肺炎(俗稱武漢肺炎)疫情在港不斷擴大,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天(21日)在記者會上,被問到會否限制或禁止食肆、酒吧、戲院等場所營業時,她指有關措施需要視乎疫情發展,以及市民的行為及企業是否合作,如有需要立法限制營運,將不會退縮。
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批評,政府做法是將疫情擴大的責任推卸給餐飲業,捨本逐末,如果立法限制營業,等同封殺餐飲業。不過他認為,近日部分個案與蘭桂坊、健身中心等有關,若政府針對這些較高危的地點作管制,亦屬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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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表示,限制或禁止場所營業等措施需要視乎疫情發展,政府會密切監察情況,包括觀察市民行為及企業是否合作,如有需要立法限制,將不會退縮,更稱政府已因應疫情,制定了4條相關法例。

不過,措施如落實,將對飲食業有所影響。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批評,政府做法是將責任推卸給餐飲業,捨本逐末,他解釋,近日本港個案增多,源於大批人回流至港,政府沒有為此做好準備,當個案增多時卻歸咎於餐飲業,逃避責任。他指出,全港由2.8萬多間食肆和酒吧,由去年6月至今,已有逾千間食肆因生意受影響,需要停業,甚至結業,政府給予的支援不足,難以救市,如果立法限制營業,等同封殺餐飲業。

他續指,不少食肆生意差,早已門可羅雀,就算打開門做生意的,生意只有一丶兩成,客人之間可能相距數米距離,「點解仲要關?」不過,他認為近日部分個案與蘭桂坊、健身中心等有關,若政府針對這些較高危的地點作管制,亦屬可行,「個別性、地區性去做,而唔係限制全港食肆營業時間。」

(資料圖片 / 洪嘉徽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