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消防員與16歲男生涉11.10非法集結 案件將轉區院審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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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10日市民發起「八區開花」反修例活動,事隔4個月,一名消防員及一名16歲學生近日被落案起訴一項非法集結罪,今(18日)被押解至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將案件押後至4月22日再訊,屆時控方會申請與其他案件合併並轉介區域法院。兩被告均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並須遵守宵禁令、禁足令等。
首被告16歲林姓男學生及次被告陳瑞文(49歲,消防員)同被控於去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及山東街參與非法集結。
將與另案合併再轉介區院
控方指,下次提訊時會申請與另外兩宗案件合併,並轉介至區域法院。代表次被告的大律師則保留對於合併案件的立場。該兩案的被告為消防員方志雄及銀行職員趙皓雋。方被控於同日在旺角山東街及西洋菜南街交界襲警、抗拒警務人員及管有攻擊性武器;趙則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第I部毒藥。
兩人同獲准以5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並須每周往警署報到3次、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遵守宵禁令及禁足案發一帶。
當晚旺角有黑衣人聚集
據了解,控方指當日大批黑衣蒙面人在旺角聚集,案發地點有磚頭、垃圾等雜物,首被告被警方追截制服,而次被告踢磚佔路後走入人群,其後被捕。兩人先後拒絕警署擔保,昨日再遭上門拘捕。
案件編號:KCCC42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