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鄧炳強投訴《頭條新聞》 港台顧問委員會:初步有理據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早前先後兩度去信廣播處長及通訊局,投訴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針對警方的內容。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早上(13日)在港台開會,顧委會主席陳建強在會後表示,因應警務處處長的投訴提出3點建議,包括期望收到處方的調查投訴報告,要求定期溝通,如處長不採立顧委會意見須匯報及解釋原因。陳建強指今次高調回應事件,因為香港正值疫情,香港市民需要團結,希望事件不再發酵。
香港電台發言人回應表示,會根據現行機制處理投訴,強調《頭條新聞》非新聞報道,節目資料建基於社會不同層面。過往一直與顧委會合作愉快,根據約章行事,包括廣播處長的角色是聽從顧委會意見,顧委會的角色屬於諮詢不參與日常事務。
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早上(13日)在港台開會,港台工會成員手持「停止干預」的標語在場外請願及向顧委會主席陳建強遞交請願信。委員會主席陳建強表示,今日是恆常會議,其中會提及有關警務處處長對港台的投訴,認為顧委會有責任向廣播處長提出意見,他已向工會主席表達,他絕對無意亦不會干預港台日常的人事及工作,「大家唔需要擔心,完全唔需要擔心。」他指整個顧委會的看法都是希望從行政上能夠更快速地向廣播處長給予意見。
要求匯報不接受顧委會意見原因
在會議後,陳建強交代指,顧委會認為警務處處長的投訴來函是「初步有理據」後,按香港電台約章,致函廣播處處長要求跟進及交代。今日審議後,一致作出三方面建議,包括第一,香港電台約章是涵蓋所有港台節目,是不會有豁免或例外,須嚴格跟隨約章指出,要提供準確而持平的新聞報道、資訊、觀點及分析,以加強市民對社會國家及世界認同,要恪守編採自主原則,發放準確並具權威性資訊。
第二,希望廣播處處長嚴謹處理投訴,各方意見要全盤考慮,不能夠輕率,期望收到處方的調查投訴報告,指是根據香港電台約章做法。第三,顧委會希望廣播處處長跟隨香港電台約章第16段,定期與顧委會溝通,應重視及考慮顧委會提出的所有意見,如處長不採立意見須匯報及解釋原因。
期望事件停止發酵
他指,由於警方已向通訊局投訴,有關事宜會交由局方處理。至於有否設立時限要求廣播處長交代或懲處員工,陳建強表示,沒有訂立死線,目前亦言之尚早。就第三點建議,他解釋,一真與港台管理層有定期溝通,今日再提出該建議是提醒處長善用機制。他稱「香港電台顧問委員會係港台一部分,我哋係一家人。我哋過去咁多年嘅工作,係支持建議廣播處長落實好約章工作,呢個從來無變,今天唔會變,明天都唔會變。」
被問到是否因投訴是由鄧炳強提出所以特別重視,陳建強指,這次高調回應事件,因為香港正值疫情,香港市民需要團結,警方投訴信抄送了給委員會,委員會今次是第一時間收到信,希望適時提出意見,令事件不再發酵,影響到香港及港台,「希望明白顧委會嘅苦心,絕對係支持香港電台發展,唔希望有任何一啲負面新聞。」
澄清不曾討論換主持人 屬人事範疇
被問到《頭條新聞》是否會換走兩名主持人,陳建強回應指,「如果翻查晒所有正式記錄裡面呢,人事同日常工作不屬於顧委會工作範圍,我哋從來無提過呢個意見。」強調顧委會發出信件是要經全體一致支持,日常工作應交由香港電台處理,「我嘅意見唔應該影響到人事工作。」陳建強於上月接受網媒《眾新聞》訪問時提到,提到該節目或可以換主持人以有新衝擊。
港台︰按現行機制處理投訴
香港電台機構傳訊組代表回應表示,對於《頭條新聞》的讚賞及投訴,是會根據現行機制處理投訴,強調《頭條新聞》非新聞報道,節目資料建基於社會不同層面,香港電台作為公共廣播機構,一路以來都恪守約章,當中第四章提到的公共目的及使用,24小時廣播涵蓋了不同節目,包括不偏不倚的新聞報道、個案形式以事實為依歸的記錄片、予個人意見的發表平台等,《頭條新聞》是其中一種,用一些黑色諷刺的形式去講時事,還有很多類型節目如教育、娛樂、轉播大型活動等香港市民關心的內容。
對於顧委會建議,發言人指過往一直合作愉快,根據約章行事,包括廣播處長的角色是聽從顧委會意見,故一向都有聽取,同時亦明白到顧委會的角色屬於諮詢,不會參與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