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靠一項特徵 機警老師識破怪漢闖幼稚園 遊蕩罪成候判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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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頭漢闖幼稚園疑帶走學童,遊蕩罪成候判。(資料圖片)

今年6月,一名中年光頭漢混入家長群中,闖進元朗三育幼稚園,疑似要接走學童。教師記得沒有學生家長是光頭,因而識破事件並報警。屯門裁判法院今午裁定涉案男子一項遊蕩導致他人擔心罪名成立,裁判官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一份心理報告和一份戒毒所報告,待10月7日判刑。

法官不接納神智不清

涉案被告楊金成(45歲)報稱無業,過去犯案纍纍。辯方透露被告患有因藥物引致的精神錯亂,事發時身負召喚令,現還柙喜靈洲戒毒所。被告警誡下聲稱自己「果日唔舒服,迷迷糊糊,自己去邊度都唔知道」,惟法庭並不接納此說法,裁定他事發時神智清醒。

裁判官分析,現場錄影片段清楚紀錄被告當日進出校園的過程,被告逗留在內達兩分鐘,混入家長群,並在課室外排隊,已構成遊蕩行為,而行為亦令校方、家長無法知悉他的企圖。

雖然被告聲稱自己一直接受精神科診療,當日早上飲過幾罐啤酒後,就失去整個早上至下午的記憶,不知道自己在何處。但裁判官指,被告一時聲稱不知是否精神科、一時又指不可以問醫生其病症,不少說法違反常理,因此不接納其證供。相反,根據幼稚園的錄影片段,可見被告正常步行。校方證人亦指,被告事發時雖然神情呆滯、腳步浮浮,但對答如流,亦沒有酒氣。因此,裁定被告並非神智不清而犯法,故罪名成立。

被告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並沒有採取暴力或嚇人動作,亦沒有令任何真實對象受傷害。惟裁判官明言,案情非常嚴重。

光頭外表引起教師懷疑

事發於6月14日,楊金成混入跟隨家長進入幼稚園,並在班房外排隊接學童放學,惟其光頭外表引起老師和校長察覺,記得未有接送孩子的家長為光頭。校方遂查問他要接送哪個學生和要求出示學生接送證,楊未能出示有關證明,更聲稱忘記要接哪一位學生,校方請他離開後決定報警。

案件編號: TMCC169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