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駕撞破停車場4樓衝落街 產後抑鬱婦求不要判囚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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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羅光仙當日所駕汽車墮樓後嚴重損毀。(資料圖片)

屯門湖景邨多層停車場年初發生汽車離奇撞穿圍牆墮地事件,涉事女司機事後承認票控一項危險駕駛罪,惟其報告不建議接受社會服務令,法庭再索取一份感化令報告,案件押後至10月4日判刑。

被告羅光仙(30歲) 庭上求情不要判囚,稱要照顧兩名小朋友,表示曾患上產後抑鬱,但自行減藥,本來在事發前亦未發生過事故。裁判官指,其報告表示她患有心律不正,應接受身心治療,但她並沒有定時覆診,裁判官認為需再索取感化令報告。

案情指,今年1月5日,被告從停車場5樓駛落4樓駕住私家車,以高速撞穿一幅牆壁,衝落牆外大街,從離地約6米高位置壓向大樹並衝落地面,壓毀圍欄。被告被困車內,神智不清,其後獲救送院。

被告丈夫後來接受警方查問,承認事發前曾因感情問題跟被告爭執,收過被告兩次來電,其後又收到被告訊息指要自殺。

案件編號:TMS888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