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涉「私了」被控  中年漢准保釋  或改控較輕罪名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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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位於荃灣荃豐中心的議員辦事處,在721元朗站事件翌日,遭示威者破壞,當日有人疑在附近拍攝而遭「私了」。一名男子涉嫌用手拖行事主10米而被控傷人罪,案件今(14日)於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控方表示被告在認人手續中被認出,辯方則透露控方或會改控較輕的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裁判官香淑嫻將案件押後至5月6日,於沙田裁判法院再訊,以待控方諮詢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准以3000元保釋 不可離港

被告姚震峰,37歲,從事鐘錶維修。他被控於去年7月22日在荃豐中心與荃灣多層停車場之間的天橋,聯同十多名男子,非法及惡意傷害男子X。

控方申請押後,以就控罪諮詢律政司意見,獲裁判官批准。被告獲准以3000元保釋,期間不可離港,須交出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周往警署報到2次,並不得接觸事主。

案件編號:KTCC1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