揩冰性交案 被告稱病遲到兩小時被取消擔保 被還柙過中秋
13歲中二女生與前男友和另外一對男女玩「truth or dare」遊戲,聲稱吸冰毒後為前男友和另一男子口交,之後又自願與前男友兩度性交;前男友否認曾與未成年事主非法性行為,案件進入第二天審訊,惟被告卻「遲大到」2小時,隨即被法官除消擔保,他在接受控方盤問時,又突指自己情緒不太好,法官即把被告還柙,並說:「既然你已被取消擔保,我相信囚室內的環境可以令你能夠休息。」雖然被告即說:「唔好!」仍被懲教署人員押入囚室。
現年17歲的被告羅政綱,原本准以300元保釋外出,案件今日第二天審訊,原定9時半開審,被告未見出現,辯方透過被告社工找人上門拍門,被告才起床,但至11時45分才到達法庭,並解釋因昨天發燒,服了點藥而不能準時起床,但旋即遭法官取消擔保,須還柙。
被告自辯稱無「搞過」女事主
被告下午進行案中案的自辯,他強調自己沒有「搞過」女事主,連談話都無,可是因他由2015年8月31日被捕一直留在警署很倦,很想早一點回家休息,基本無回答警員的問題,只說:「無,有甚麼事上法庭說。」但為了早點離開,連警方在口供紙所寫的內容未看過便簽了名。
被告稱被警方屈強姦也無所謂
不過控方質疑,根據被告的說法,警方當時是屈他招認強姦,而強姦是嚴重罪行,何以答應在口供紙簽名,被告起初一時說不知強姦是嚴重罪行,一時又說是理解不到控方說法,最後答案是「無所謂」,指自己情緒不好,便會很衝動,不會再想事情,所以在口供紙上簽了,之後控方再追問時,被告突聲音和身體輕微抖動說:「我情緒唔係幾好,佢(主控官)問埋咁呢野,佢令人…」
法官見狀,即指時間已接近下午休庭時間,既然被告因遲到被取消擔保,相信囚室有一個令被告好好休息地方。被告即時表示:「唔好!」但懲教署人員押走被告返囚室。
被告否認去年8月16及17日,在東涌逸東樓的電錶房及黃龍坑「善心湖」與未滿16歲的X性交及作猥褻行為。
案件編號:DCCC 223/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