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涉襲警】高振邦指區多次喊叫 認為不必將擴音器隊埋耳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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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涉於去年7月「九龍大遊行」後用「大聲公」襲警案續審,警察四點記者會主持人高振邦警司繼續作供,他接受辯方盤問時,否認未有理會在場的區,又指當日區大部份時間用喇叭向他叫喊,同在場的立法會議員譚文豪卻沒有使用擴音器,令其注意力都集中在區身上。高又承認現場有溝通需要,惟認為不必將擴音器「隊埋耳度」。

警司高振邦同意現場需要溝通,惟覺得無必要將擴意器「隊埋耳度」。(林樂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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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區諾軒(32歲)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於去年7月8日凌晨油麻地至旺角一帶,襲擊警員關志豪,及傳媒關係組警司高振邦。

區想得到高的關注但不獲理會

警司高振邦接受辯方盤問時稱,不同意區大部分時間都將喇叭朝上,又指區大部分時間都用喇叭向他喊叫。

辯方指區想得到高關注但不獲理會,高不同意,稱當時有回應對方,但現場有其他事務要處理,並解釋,當時在旁還有另一名立法議員譚文豪,譚當時沒用使用擴音器,這令他的注意力主要放在區身上。高警司認同當時環境吵雜,亦有溝通需要,惟他認為無必要將擴音器「隊埋耳度」。

診症醫生無耳鼻喉科專業資格

曾為高撰寫醫療報告的東區醫院顧問醫生黃宇暉,亦被傳召作控。黃醫生稱他有家庭醫學專科資格,但並無耳鼻喉科資格。他稱為高作檢查時,發現高在4000及2000赫茲範圍時,其聽力分別損失30及25分貝,即在相關音頻中,需要以較一般大聲的聲音才聽到。控方欲追問黃初步診斷高的結果為急性聽力損失,這是否吻合高所述的經過,辯方即反對指證人沒有相關專業資格作答。黃醫生最後稱他未必適合回答。

裁判官宣告表證成立,區決定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明天將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KCCC255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