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珊立法會公眾席示威被入罪 獲准上訴至終院

撰文:鄧子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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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區議員方國珊及兩名助理前年在立法會兩度審議「一堆一爐」期間,聯同多名將軍澳居民於立法會公眾席上抗議,高舉寫上「毒氣集中營堆填區」的標語及大叫「無恥」。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的行政指令,妨礙執行職務的立法會人員罪名成立,各罰款二千元。方國珊早前遭駁回上訴,今午成功於高等法院取得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惟其助理方裕政的上訴證明書則不被批可。

方國珊庭外認為有關裁決不公義,連審計處都裁定過有關計劃錯誤,但現今連小眾發聲都不許,更以刑事來對少數人作出起訴。方國珊透露,其助理方裕政將會對結果上訴至終審法院。

方國珊代表律師表示,應考量現今社會此刻狀況,應屆立法會的投票率更達回歸後新高,當選議員亦有許多新臉孔,證明社會更關注立法會行政和政治議題,然而至今都未有終審院案例就立法會行政指令作出指引。代表律師認為,公眾有權得悉立法行政指令的界線,例如什麼為犯法,什麼為合法,故本案涉及廣大而具重要性的法律觀點,應交由終審法院釐清。高等法院終批出證明書,押後書面陳詞。

案件編號: HCMA666/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