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家族成員求回購南沙項目 霍英東基金准押後交抗辯書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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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爆發爭產,案件曾達成和解。惟長房三子霍震宇等上訴後,獲准重開案件。胞姐霍麗娜之後入稟,要求家族公司回購價值逾90億元的南沙發展計劃的權益。而被告之一的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要求延遲交抗辯書。高院今(16日)獲批准申請,准它至本月24日或前才交抗辯書。
原告霍麗娜早前在入稟狀,指由家族公司持有的南沙權益,雖已售予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但合約定有回購條款,可在十年內購回股份。但因霍震霆及震寰的誤導,原告不知道有回購條款。
原告要求家族公司行使權利,回購南沙發展計劃的權益,並轉到由長房成員新成立的公司。
案件編號:HCA 275/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