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電訊公司外勤員涉爆警員親友資料案 將轉區院審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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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警務人員及其親人被「起底」,資料並在網上流傳。電訊公司外勤員涉從公司電腦取得警員親友的資料,並向一個Telegram群組的版主「爆料」,因而被控不誠實取用電腦,及串謀披露未經資料用者同意而取得個人資料罪。案件今(15日)再提訊,控方表示將會轉介此案至區域法院處理,亦申請禁止傳媒或任何人發布可以辨識事主身分的資料。裁判官批准申請,案件下月25日,以讓控方準備轉介文件。

被告陳景僖,32歲,報稱外勤員,被控兩項罪名,指他於今年9月9日,取用一部屬於電訊公司的桌上電腦,並取用一名中國籍男子陳某的資料,包括其固網電話及身份證號碼等,並發佈給其他人。

被告又被指與Telegram帳號@tanakayotsuba的使用者,串謀披露該陳姓客戶的資料,包括其全名、身份證號碼及電話等,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

警方會向事主取創傷報告

控方今表示押後期間已索取了法律意見,將會轉介此案至區域法院,警方亦會向本案事主索創傷報告。控方另稱基於案件性質及考慮到事主的意願、利益,向法庭申請將事主以「中國籍男子陳某」代表,亦禁止傳媒或任何人報道可辨識事主身份的資料,而辯方不反對申請。

裁判官最終准案件押後至2月25日再提訊,以便控方準備轉介文件,亦應控方要求批出禁止報道令。

案件編號:KCCC2422/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