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城大生跳閘被擒拒向警出示身份證 准簽保守行為1年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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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大學生在九龍塘站跳閘,被便衣警見到,惟男生被截停後拒絕出示身份證,因而被控阻差辦工及未能出示身份證罪名。控方早前撤銷其阻差的控罪,男生今(14日)在九龍城法院獲准以1千元簽保守行為1 年。

被告劉煥㷧,20歲。案情指,去年9月24日早上,一名便衣警見劉在九龍塘港鐵站跳閘以逃避支付車費,警員至天橋位截停劉並表露身份,要求劉出示身份證,但劉拒絕。

押返警署途中同意出示身份證

警員作出口頭警告,並把劉帶返港鐵閘閘口,再要求劉出示身份證,劉再拒絕,警員作出第二次口頭警告後將劉拘捕,劉在押解往警署途中,終同意出示身份證。

案件編號:KCCC24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