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中國海外建築電工 涉收受非法回佣逾11.3萬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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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45歲中國海外建築前電工黃嘉華,控告他涉嫌向3名電工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1.3萬元,令他們獲該公司聘用。他被控15項罪名,包括11項代理人接受利益及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及一項串謀詐騙。被告獲准保釋,下星期一(1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今日(8日)落案起訴45歲中國海外建築前電工黃嘉華,控告他涉嫌向3名電工索取及收受非法回佣共逾11.3萬元,令他們獲該公司聘用。(資料圖片)

案情指,45歲被告黃嘉華案發時為中國海外建築的電工,被指派參與香港國際機場一項基礎建設工程項目,進行電子佈線工程。被告其中11項貪污控罪指,他涉嫌於2017年5月8日至12月9日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從2名電工接受共約6.2萬元及4.15萬元,作為令他們獲得中國海外建築僱用的誘因或報酬。

另一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7年12月7日,以相同目的向上述其中一名電工索取9900百元。而串謀控罪指被告涉嫌於同年8月1日至9月7日期間,與上述該名電工及一名身分不明的人士,串謀欺詐中國海外建築,不誠實地偽稱該電工有按其值勤記錄,於同年8月的4個星期日當值,及導致該公司向該電工多付工資共4800元。

餘下兩項貪污控罪指被告涉嫌分別於2017年4月1日及5月7日,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第三名電工每個工作日索取350元,作為使他獲得中國海外建築僱用的誘因或報酬。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下星期一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