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增加受重建影響商戶特惠津貼至13.7萬元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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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於今年1月1日起計兩年期間,向受公共屋邨重建或清拆影響商戶發放的特惠津貼,由2017年的13.3萬元增至13.7萬元。此外,若商戶希望在房委會轄下其他單位重新開業,房委會將按既定做法提供三個月的免租期。
房委會過往向受公共屋邨重建或清拆影響的商戶發放特惠津貼,協助他們搬遷,並會每兩年檢討特惠津貼額和代替參與局限性投標機會的一筆過津貼額。對上一次的檢討於2017年,並於2018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19年12月31日。
一筆過津貼增加4000元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早前通過,若收重建或清拆影響的商戶放棄參與局限性投標,將獲發一筆過的津貼,根據差餉物業估價署的私人零售業樓宇租金指數變動,金額將由2017年的13.3萬增至13.7萬,並由今年1月1日起生效。而若受影響的商戶希望在房委會轄下其他單位重新開業,可參與公開或局限性投標,房委會將提供3個月免租期。
此外,繳付市值租金的定期租約商戶會繼續獲發特惠津貼,而金額相等於重建或清拆計劃正式宣布當日或商戶提早交還單位當日, 於租約內訂明的月租的15倍。
於過去幾年宣布的白田邨和美東邨重建或清拆計劃,因其津貼額按上述重建清拆計劃正式宣布當日所適用的相關津貼額計算,故不會受到隨後的檢討所提出的增加或減少所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