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食衞局全速修例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 本周內刊憲
湖北省武漢市正爆發病因未明的病毒性肺炎,本港高度戒備。不過,昨天就發生了有本地懷疑患者要求離院,拒絕隔離的情況,有醫護擔憂會引發社區傳播。事件亦揭露當局在現行法例下,無權力要求病人留院隔離。
食物及衞生局今日(6日)晚上發稿指,會全速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的工作,把「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預計在本周內刊登憲報。
刊憲後,「武漢肺炎」納入法例監管傳染病。根據有關條例,當有關疾病列入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後,當局有權將其列入相應規例中的「指明疾病」,要求懷疑患者留院隔離,如同現時處理懷疑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患者。
增需呈報「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在1月4日表示,計劃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將新型或對公共衞生構成影響的傳染病納入條例,期望有關修例能在數星期內完成。不過,有傳染病專家及前線醫生直言,如需要數個星期才可以修例屬太慢,已錯過防疫的最佳時間。
食物及衞生局今天根據「對公共衞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準備及應變計劃」,召開嚴重應變級別督導委員會會議,與多個相關政策局和部門討論最新情況以及防控措施。會議決定,全速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第599章)的工作,把「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預計在本周內刊登憲報。
如納入《規例》指明疾病 受隔離令規管
現時法例第599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表列傳染病有50種,包括括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沙士,SARS)、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鼠疫、麻疹等,不包括未知的疾病,如今次武漢的不明病毒。刊憲後,「武漢肺炎」納入法例監管傳染病。
根據有關條例,當有關疾病列入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後,食衞局局長可訂立規例,為防止任何疾病、疾病的來源或污染傳入香港、在香港蔓延及從香港向外傳播,可禁止或規管「任何人進入香港、在香港境內活動或離開香港」、「將任何人、物品或地方隔離或檢疫」。相應的第599A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便將沙士、MERS及廣泛耐藥結核病等七種傳染病列為指明疾病,衞生署可對患者發出隔離令。
因應中東呼吸綜合症屬於指明傳染病,衞生防護中心透過與本地公私營醫院、私家醫生及在各口岸的監測機制一直進行,入境旅客及市民如最近曾到訪中東地區,並於14日內出現相關病徵,會被列為中東呼吸綜合症懷疑個案處理,並送往公立醫院接受隔離治療,直至樣本對中東呼吸綜合症冠狀病毒呈陰性反應為止。
第599A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指明疾病
(a)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
(ab)中東呼吸綜合症(MERS)
(b)新型甲型流行性感冒
(c)廣泛耐藥結核病
(d)鼠疫
(e)天花
(f)病毒性出血熱
要求各相關部門均需保持高度警覺
陳肇始表示,現時香港無發現與武漢相關的嚴重肺炎個案,但武漢出現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群組個案可被視為一種「對公共衞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因應武漢肺炎病例群組個案數字上升及最新情況,各相關部門均需保持高度警覺,進一步加強預防措施。政府會密切留意世界衞生組織的風險評估和建議,並會繼續與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保持密切聯繫,監察武漢肺炎病例群組個案的最新情況,因應情況更新監測準則和化驗策略。
「對公共衞生有重要性的新型傳染病」指此前不知道能令人類致病的病原體所引致的任何傳染病,但由於其特性或已改變,故不論其是否具備在人與人之間有效地傳播的能力,人類亦會受到感染。這類疾病可能在國際間傳播,引致公共衞生緊急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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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市民外遊勿到街市及吃野味
當局指,各部門已按照準備及應變計劃加強防控措施,例如衞生署已致函全港私家醫院、私家醫生和中醫師,呼籲加強留意及通報符合擴大監測範圍,即病人出現發燒及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病徵,並曾於病發前14天內到訪武漢。
當局又提醒,市民如出現呼吸道感染病徵,應戴上外科口罩,不應上班或上學,避免前往人多擠迫的地方,及盡早向醫生求診。至於外遊時,應避免接觸動物(包括野味)、禽鳥或其糞便;避免到濕貨街市、活家禽市場或農場;切勿進食野味及光顧有提供野味的食肆;從外地回港後,若出現發燒或其他病徵,應立即求診,告訴醫生最近曾到訪的地方;並佩戴外科口罩,以防傳染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