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出動近百人掃侵權貨品 有米奇及叮噹燈籠共拘12男女
撰文:潘安奇 魯嘉裕 黃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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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近中秋,海關加強打擊侵權物品,繼早前針對無牌月餅的行動後,再展開打擊侵權燈籠行動。100名關員昨日突擊搜查全港多個零售點,在9間店鋪及攤檔檢獲1400件懷疑侵權燈籠、玩具及文具,總值48,000元,拘捕12人。被捕的人士包括5男7女,年齡介乎17至31歲,當中5人為售貨員,7人為店東,全部為本地人,現正保釋候查。有關店鋪分別位於深水埗、中環、上環、元朗及天水圍,包括7間店鋪及2間攤檔。海關正追查貨品來源,不排除侵權燈籠來自內地。
《香港01》於今年9月7日,刊登一篇《海關出動近百人掃侵權貨品 有米奇及叮噹燈籠共拘12男女》的報道,在其中一張相片的製圖及說明中,誤將正貨與侵權貨品調亂。《香港01》已將出錯的相片下架,並對事件為商戶帶來的影響,衷心致歉。
海關版權及商標調查(行動)課監督方永佳表示,懷疑侵權燈籠主要假冒時下流行的卡通人物,售價由20至60元不等,較正版60至100元便宜,而侵權貨品的來貨價為10至20元,是正版貨三分一至二分一,所以售賣侵權貨的利潤比正貨多五成至七成。方強調海關亦重視產品安全,檢獲的侵權產品沒有直接的安全隱憂,但做工比較粗糙。(真假比較詳閱下圖)
方永佳呼籲店鋪循可靠來源入貨,對不明來歷的貨源提高警惕。方提醒市民到有信譽及規模較大的店鋪購買商品,或比較多家店鋪的售價,可享較多保陣。方又指出,售賣侵權物品或為售賣而管有侵權物品屬刑事罪行。根據《版權條例》,有關人士最高刑罰為監禁4年,每件侵權物品罰款5萬;根據《商品說明條例》,有關人士最高刑罰為監禁5年,罰款50萬。
海關五式教你分真假燈籠
(1)假貨包裝較簡陋
(2)假貨不附任何說明
(3)假貨沒有防偽標籤
(4)假貨造工粗疏
(5)假貨警告字句為簡體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