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理大電腦分銷商 賄賂及刑恐學生會長 兩男認罪候判
撰文:梁融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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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活動策劃公司巿場經理及一名電腦分銷商代表,為了成為香港理工大學電腦銷售活動中的分銷商,串謀向理大學生會時任會長吳崢,提供10萬元賄款及某數量的電腦產品,同時表明如遭拒絕就會公開學生會成員的黑材料。兩人被廉政公署起訴,今日(9月6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兩名被告分別為33歲的Celebrity Limited(CL)巿場經理翟學明,以及26歲的新暉電腦有限公司(新暉)前代表黃嘉銘。前者暫時還押懲教署看管,案件押後至9月19日,以待收到被告的背景報告以及聽取被告求情後判刑。黃嘉銘的判刑則押後至10月18日,獲准以現金五千元保釋外出,並受命交出旅遊證件,不准離開香港,以及每星期須向警方報到一次。
理大及其學生會每年均會合辦手提電腦優惠計劃,讓學生、職員及校友透過個別品牌的分銷商,以折扣價購買特選品牌的電腦產品。案情透露,兩人去年要求吳崢讓新暉成為該活動的分銷商,答應會提供一筆10萬元的報酬,又提議贊助理大及/或其學生會價值20萬元的電腦產品或一筆20萬元的現金。兩人於提議遭拒絕後,聲稱持有材料顯示,過往曾擔任學生會職位的人士,過去與新暉的商業競爭對手進行枱底交易,又表示若新暉分銷的兩個電腦品牌在手提電腦優惠計劃中落選,便會公開有關材料,並指若材料公開,學生會的聲譽會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