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官校教師涉網上失言被調往教育局工作 局方為有權炒校長解畫
反修例示威衝突持續,教育界未能獨善其身。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透露,有兩名官立學校教師涉在網絡發表不當言論,已被調離教席。他同時又警告若學校不配合對教師進行調查,當局最嚴重可引用法例炒校長。這番言論引起軒然大波,教協轟楊製造白色恐怖。
教育局在周一(30日)深夜回應說,教師的言行對學生影响深遠,學校作為教師的僱主,有責任跟進各個問題教師個案,保障學生福祉及維護教師專業,《教育條例》第56條賦權教育局,指示學校法團校董會調查校長有否失職。發言人表示,在過去5年,並無引用上述條例撤回校長的批准。
官校及津校各有一名教師被停職
楊潤雄在接受內地媒體《上觀新聞》專訪時,提及該兩名被調職的官校教師,涉及在網絡發表不當言論,但未有詳解釋二人有何不當。據了解,二人未有因此被解僱,只是被調到教育局工作,無法再在學校教導學生。官校教師為公務員,因此教育局可以以僱主身份,調動他們的工作崗位。
在這種反修例風波中,除了被捕的六千多人中有四成為學生外,據楊潤雄本月中旬披露,有80位教師及教學助理被捕,有兩位教師已被停職,其中一人是官校教師,另外一為津校教師。而截至11月底,教育局一共收到123宗與教師有關的專業操守投訴,大部份涉及散播仇恨言論、挑釁行為及發布不適合教材,當中74宗已大致完成調查,局方已就13宗完成處分,包括發出5封譴責信、1封警告信、7封勸喻信;尚有31宗屬可能成立投訴,正待教師回覆或正考慮教師回應。
教育局重申,教師的言行對學生影响深遠,因應個別教師涉及失德或違法行為,局方有責任嚴肅跟進有關個案,以保障學生安全,這亦是社會人士及家長的期望,因此學校作為教師僱主,有責任跟進其教師的個案,保障學生的福祉及維護教師的專業。
局方表示,若教師失德或違法個案獲確立,會嚴肅跟進,包括向有關教師發出譴責信、警告信、勸喻信等,警告他們若有再犯,會考慮取消其註冊;情況嚴重者,會根據《教育條例》第47條考慮即時取消其教師註冊。
教育局:近五年無引用炒校長條例
對於楊潤雄表明教育局有權撤回校長的批准,發言人表示,根據《教育條例》第56條,常任秘書長可以撤回其對校長的批准,例如有關校長無令人滿意地執行校長的職責。局方會因應情況立案審視,要求法團校董會進行調查,邀請當事人提出書面陳述和回應,再綜合所得資料,如確認問題情節嚴重者,常任秘書長可根據《教育條例》撤回校長的批准。當事人若對局方的決定有異議,都可以根據《教育條例》第61條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
教育局稱,一直審慎履行責任及法例賦予的權力,在過去5年,並無引用上述條例撤回校長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