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家入口商非法進口「四電一腦」電器廢物被定罪 被判罰1.5萬元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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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今日(24日)表示,在葵涌貨櫃碼頭成功堵截從巴拿馬非法進口受管制電器廢物,涉案入口商Fourgood Overseas(HK)Co., Limited今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違反《廢物處置條例》,被判罰款1.5萬元,成為「四電一腦」電器廢物進出口管制自去年12月31日實施以來,首家被環保署成功檢控的入口商。

環境保護署今年四月在香港海關協助下,在葵涌貨櫃碼頭截獲屬「四電一腦」電器廢物的廢電腦。(政府新聞處)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今年4月署方在香港海關協助下,於葵涌貨櫃碼頭抽查一個報稱載有電腦產品的貨櫃,查驗後證實載有約700部廢電腦,屬受管制的電器廢物,市值約10萬元。環保署已即時將截獲的廢物退回來源地,並就有關退運通知當地執法機構,及按《廢物處置條例》檢控犯案的入口商。

發言人強調,根據《廢物處置條例》,任何人進出口受管制電器廢物(即被棄置的「四電一腦」包括空調機、雪櫃、洗衣機、電視機、電腦、打印機、掃描器及顯示器),必須事先領有環保署署長發出的許可證,否則即屬違法。

為防止本港成為進口廢物的棄置地或非法進出口廢物的集散地,環保署表示,會嚴厲執法,並與香港海關緊密交流情報及協作,加強堵截以不同途徑非法進入香港的各類廢物。在「四電一腦」電器廢物進出口管制實施前,環保署已舉辦簡介會,致函相關業界人士及派員造訪相關回收行業經營者,向業界講解有關進出口管制的措施,提醒他們新的管制要求,確保其運作須符合相關法例的規定。

發言人提醒,從事電器廢物回收的進出口商,切勿非法進口(包括進口香港或經香港轉運)或出口「四電一腦」電器廢物,初犯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6個月;其後再被定罪,可被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