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教師言論紅線 發仇警論違操守 另三種也會被追究
反修例示威衝突持續超過半年,曾有教師在社交網站發佈仇警言論,如指斥警察「黑警」或詛咒警察子女,被要求解僱。截至今年11月底,教育局一共收到123宗與教師有關的專業操守投訴,大部份涉及散播仇恨言論、挑釁行為及發布不適合教材。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及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今日(20日)記者會中強調,香港有言論自由,教師可表達政見,不認同甚至批評政府施政,但言論不可涉及仇恨、挑釁、歧視,又或有違一般社會道德價值觀,否則屬違反業操守。
教育局指教師四種或違專業操守言論
仇恨
挑釁
歧視
有違一般社會道德價值觀
13教師收譴責信、警告信或勸喻信
反修例運動以來,曾有多名教師被指發表不當言論遭批評,中學通識科教師賴得鐘曾將個人 facebook 頭像換成「黑警死全家」圖像,遭四個警察職方協會去信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嚴重譴責,賴其後辭任考評局通識教育科目委員會主席。將軍澳的香港華人基督教聯會真道書院助理校長戴健暉,亦曾在網上發表仇警及詛咒警員子女言論,最終校方把戴健暉調職,新學年不再任教通識教育科,亦不再擔任助理校長,但會繼續留校任教歷史科。
教育局最新數據顯示,共兩名教師被停職,包括一官校教師涉及使用不當或偏頗教材、一教師則涉違法被停職。在教育局接獲的123宗與教師有關之專業操守投訴中,大部份涉及散播仇恨言論、挑釁行為及發布不適合教材,當中74宗已大致完成調查。當中13宗教局已作出跟進行動,包括向5人發譴責信,楊潤雄不點名稱包括賴及戴兩宗個案;另向1人發警告信,楊警告如再發生失德行為,會考慮取消教師註冊;局方又向7人發勸喻信,提醒他們不可作出有損教師專業形象行為及應該尊重社接受的行為準則。
過去幾個月,大部分教師都可盡忠職守,持平教導學生。但有一小部分害群之馬,卻令到社會對教師抱有懷疑,令到一眾專業教育工作者蒙羞。我哋十分重師專業操守,將會更加嚴厲跟進每宗被判罪、被捕及被投訴個案,違法教師除咗要承擔法律責任外,若情節嚴重,教育局會取消佢教育註冊。
教育局常秘:教師要言傳,更要身教
到底教育局以什麼標準或準則判斷教師做法是否不當?教育局常任秘書長楊何蓓茵指,社會對教師的師德有一定期望,不等同打壓言論自由,「教師表達政見、對事件看法,對政府措施看法,不認同甚至批評,是無問題的。香港有言論自由,但仇恨、歧視,又或一般社會道德價值觀上不能接受的言論,才是違犯教師專業操守。」
楊何蓓茵強調「不是純粹按其言論決定會否釘牌」,而是視乎言論的程度及背後價值觀有否被嚴重歪曲,綜合教師表現及情況決定需否跟進或處分。
她又認為,教師比其他專業更需注重個人(包括私人空間)的言行一致,「教師不但要言傳,更要身教,亦是學生楷模,所以教師在私人空間的言行亦要符合專業操守的要求。」
局長:經詳細調查才決定處分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亦指,教師是學生模範,希望教師言行合一,認為即使在私人社交平台言論,亦代表教師的個人想法,可影響他人。他強調教育局並非限制老師言論自由,而是著重有關言論是否涉及仇恨、挑釁或歧視,「教師出席合法遊行非懲處的理由」。他強調,教育局按一貫標準,處理涉及老師的投訴,強調教局是經詳細調查後決定是否處分。
楊潤雄解釋,一般在接獲投訴後,會到校調查教師的表現、其網上言論有否影響教學工作,教師有機會與學校申述,而教育局在接獲學校報告後,若認為初步有可能投訴成立,會邀請教師進行申述,惟他澄清,每宗個案情況不一,見面非既定或必須安排,強調教局按一貫標準及原則處理投訴,不是出現特定字眼或說話就等於投訴成立,而是視乎整個表述、教師在校的表現及其言行會否影響學生、整體教師專業形象,不認為程序不公,又稱若教師想見面可向教局提出。
葉建源:教育局散佈白色恐怖 做法不能接受
教協副會長、立法會教育界議員葉建源認為,教育局表明有可能因網上言論取消教師註冊是散佈白色恐怖,令教師不敢在社交媒體隨意表達言論,亦擔憂教師在教員室與同事討論,甚至是輔導學生、與學生傾訴心事時,教師都需要自我審查以免誤墮取消教師註冊的陷阱,認為教育局做法不能接受。
葉建源續指,現時法律上已對言論自由有所規範,如有防止歧視或誹謗的法例,但教育局卻在此時提出「仇恨言論」,他認為教育局要求超出法例規範準則,而教育局亦未有就「仇恨言論」作清楚解說,做法令人難以接受,「我恨我嘅仇人,痛恨政府施政,對警察有意見,點解唔可以講?」
有人匿名投訴教師私人通訊言論
葉又認為,教育局說法是承認大部分個案因涉網上言論而被投訴,惟據他所知,當中大多言論屬私人通訊,卻被匿名投訴者投訴,而教育局又納為證據,批教師專業失德,他直言難以認同此做法,又要求教育局在取消教師註冊時,應參考醫務委員會等專業團體做法,清楚完整交代個案,讓公眾知道取消教師註冊的準則,否則會淪為「黑箱作業」,令社會陷入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