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監警會未有權力作調查 社工呂智恆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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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於本年7月決定,就本年6月起的示威活動進行研究。惟社工呂智恆質疑監警會的做法越權,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這決定違法。高院法院今(20日)聽取陳詞後,頒下判詞批出上訴許可。
申請人呂智恆,答辯人為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
呂質疑監警會越權
申請人今在庭上指,監警會就相關活動進行研究,並會提供建議,避免相類事件重演。申請人指根據《監警會條例》,指監警會沒有主動調查權力,此做法屬越權。
惟監警會的律師反駁稱,要處理涉及近月示威事件的投訴,他們應知悉背景。若不了解近月示威的來龍去脈,他們難以履行職責。律師又強調,根據他們早前的新聞稿,他們並非要就個別投訴作出調查。此外,監警會又認為根據《監警會條例》,他們有權力去釐清事件。
官指條文無給予監警會調查權力
法官聽畢陳辭後,下午即下判詞,並稱考慮監警會的歷史,以及《監警會條例》在字面,認為沒有給予監警會主動調查的權力,認為本案有合理可爭議之處,故批准覆核許可。
案件編號:HCAL 29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