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MeToo】教師31年前非禮數女生囚2年 有受害人至今仍受創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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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貢一小學爆出「#MeToo」事件,一名男教師被指31年前,多次藉詞叫女生走近教師桌,並伸手入她們的校服裙內,多名當時6至9歲女學生被摸大腿、臀部,甚至觸及私處。一名女事主受女運動員「#MeToo」事件激發訴說經歷,之後亦聯絡得另4名事主,部份事主至今仍有不同程度的創傷。男教師早前被裁定8項非禮罪成。法官今(18日)判刑時斥責,被告利用老師的身份犯案,行為令人髮指,最終判他監禁兩年。

被告麥龍兒被裁定8項非禮罪成,被判入獄2年。(資料圖片)

經審訊後8項非禮罪成

被告麥龍兒,57歲。庭上透露被告已婚,育有兩名兒子。被告原被控9項非禮罪,指他於1988至1994年間,非禮女童X、Y、Z、A、B,事發時各人就讀約小一至小三,介乎6至9歲。而被告在事發時任教英文及體育課,他其後擢升為訓導主任,

法官早前裁定其中8項非禮罪成,而1項涉及A的非禮罪,因她未能講出事發時間,因此裁定被告該罪不成立。

多名事主仍受不同程度的影響

辯方求情時指,望法官考慮被告在案發時20多歲,剛踏入社會工作。被告已遭停薪留職,相信亦將因本案的定罪而失去職位和退休金。

法官判刑時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透露Y和Z均有創傷後遺症。Y有酗酒和驚恐問題,而Z則感到被老師出賣,有不安全感,對貌似被告的男士有戒心,事件亦影響她和兒子的關係。此外,X則有慢性情緒反應問題。

而事件對A和B則未有重大打擊,但A感到內疚,B不喜歡侵犯她的人,惟生活未受影響。

老師在學生心中地位崇高

法官斥責,被告利用老師的身份犯案,違反誠信,在短時間內多次侵犯當時年僅6至9歳的事主,令人髮指。法官並指出,老師在該年紀的學生心目中,地位崇高,惟被告違反家長對他的託付責任,讓人痛心。

惟法官同時指,被告重犯機會不高。而被告在案發後的30年教學生涯中,受學生愛戴和尊敬,可以說是模範老師。法官考慮被告的教學出眾,貢獻良多,因此酌量減刑,最終判刑兩年。

案件編號:DCCC 113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