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就法定假公眾假劃一17日未達共識  勞方倡調查最新情況

撰文:黃詠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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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一假期在社會討論多時,勞顧會今(18日)就此作出討論,未能達成共識。勞方代表鄧家彪會後指, 最近一次有關僱員放取法定假及公眾假調查於2011年進行,距今相隔8年,相信不少數據已經過時,或未能呈現真實情況,促政府調查最新情況。

勞方代表鄧家彪(左)會後指, 促政府調查打工仔放取法定假及公眾假的最新情況。(黃詠榆攝)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於2017年10月曾表示,現屆政府未有計劃將勞工假及銀行假劃一。近日六名勞顧會勞方委員聯署致函勞工處長陳嘉信,要求再次把劃一假期放入今日(18日)的勞顧會議程內。

委員討論近兩個半小時,勞資雙方各自陳述理據,氣氛和平,最終未有達成共識。勞方代表工聯會鄧家彪會後表示,同意近月經濟逆轉,但強調政府有責任牽頭推動政策。他稱,政府早前宣布自明年4月1日起,非公務員合約員工可享每年17天銀行假,認為所有以公帑聘請的員工包括外判工,亦應享同等假期福利。

他同時指出,最近一次針對打工仔假期的調查於2011年第二季進行,距今8年,「係咪仲係得一半打工仔享受緊十七日假期?」促政府就此進行調查,了解最新情況。

勞顧會資方代表、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右)認為應審慎考慮。(黃詠榆攝)

勞顧會資方代表、工業總會主席郭振華則表示,香港以服務業為主,認為應由市場作配置,而非作硬性規定。有委員提到,根據2011政府調查,若全面實行17天假期,僱主需增加承擔的成本為18億,強調須審慎考慮。

郭指,昨日發表的失業率上升至3.2%,飲食業失業率更創八年新高,「反映近日香港經濟情況影響比沙士更大」。

根據《僱傭條例》,全港所有僱員,不論服務年資,均可享有12天法定假日。至於俗稱「銀行假」的公眾假期,是按《公眾假期條例》規定,所有銀行、教育機構、公共機構及政府部門都必須遵守,除每個周日,還有17天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