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指6至11月警方OT開支為9.5億元 每月1.1萬人領取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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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示威由6月發生至今,警方的執法行動備受關注。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向保安局就警方的執法行動、人手安排以及偵查工作提出質詢,要求交代喬裝警、加班情況等。
保安局以書面回覆,以為免影響警方行動效能,故不會披露行動的具體細節;在過去的6月至11月,警務處每月約有11,000人領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相關開支為9.5億元。
立法會資訊科技界議員莫乃光向保安局就警方的執法行動、人手安排以及偵查工作提出質詢,要求交代喬裝警、加班情況等,包括要求保安局列出行動的人數,拘捕人數,以及目的等。
保安局以書面回覆指,警方會按行動需要安排警務人員擔當不同的角色,打擊違法及作出拘捕,行動與一般打擊毒品、黑社會活動及其他嚴重罪案如綁票勒索等的執法行動相類似。因此,警方不會不會披露行動的具體細節,以免影響警方的行動效能。局方強調,警方是以維護法紀為執法的目標;警員在行動期間,都必須依法,不會挑起事端。
警員加班方面,保安局稱,警員的逾時工作安排受到《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通告第18/2000號》及警隊內部的有關規定嚴格管制。局方重申,警員的逾時工只會在無可避免情況下進行,在2019至20年度,警務處獲撥款約202億元作運作開支,用以支付警務處的薪金、津貼和其他運作開支。在過去的6月至11月,警務處平均有約11,000人每月領取紀律部隊逾時工作津貼,相關開支總共約為9.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