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次被告劉錫豪渴望成名 曾參加亞視節目亞洲星光大道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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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棺藏屍案兩名只被裁定誤殺罪成的被告劉錫豪及張善恒,今(16日)同被判囚17年。二人求情時不約而同地稱,是受其他被告的操控和影響。根據兩人庭上自辯時的作供,兩人同被首被告曾祥欣哄騙借錢。其中曾祥欣更向劉稱,會把借來的錢炒賣股票,對方可專心跳舞,而曾亦「識人」,可以捧紅劉。

次被告劉錫豪16歲時曾參加亞視的才藝比賽,自我介紹時稱:跳舞要食腦。(影片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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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熱愛跳舞的劉在16歲時,已參與亞視的《亞洲星光大道跳舞吧!》。而他介紹自己時提及,因母親是美國樂壇巨星米高積遜迷,故他也迷上了並學跳舞。

劉曾稱希望有成續後才回家

案中年紀最輕的被告劉錫豪,熱愛跳舞。他自辯時曾透露,劉於2014年按首被告曾祥欣的要求,到財務公司借錢5萬元,但拿走了4.8萬元。曾祥欣當時稱,可替劉炒賣股票賺錢,他可專心跳舞,又稱「識人」可以捧紅他。劉在自辯時解釋為何要留在涉案DAN6單位,是希望能有成績後才回家,讓家人能在其親戚面前感自豪。雖然曾聲稱劉不用還款,但劉後來收到追債電話。

曾參加亞視才藝比賽

事實上,劉於2011年參加亞視當年的《亞洲星光大道跳舞吧!》。當時只有16歲的劉在自我介紹時提及,因為他的母親是美國樂壇巨星米高積遜迷,故他也迷上了並學跳舞,雖然他自小亦有因此而被同學取笑,但他仍堅持喜歡米高積遜。他在自辯時透露,在案發前以教跳及表演為生,月入介乎1.1萬至1.4萬元。

第三被告張善恆稱,發生了這麼多殘酷的事,覺得自己無藥可救。(資料圖片)

張讀過高級文憑 有穩定工作

至於第三被告張善恆(27歲),同樣曾被曾哄騙去財務公司借錢。張自辯時透露,他與母親同住,曾讀過管理及心理的高級文憑,他原本在港鐵工作,甚至曾被警隊取錄。

他在2015年萬聖節派對認識曾和劉,曾問他是否有興趣賺快錢,結果被曾帶到財務公司借錢,曾更對他稱借錢不用還。他先後借過兩筆合共13萬元貸款,但只取了2萬,餘下的都給了曾,曾又稱會代他投資。

直言跟隨曾想賺快錢

他後來亦搬到曾的涉案DAN6單位,沒有再上班,並有與曾等人一同到澳門、日本等地旅行,其中去澳門時更住在總統套房。張直言跟曾是想賺快錢,目的是想母親生活好一點,而曾祥欣亦遊說他勿做「媽寶」,搬入涉案DAN6單位。

惟兩名被告搬入單位後,不但未能賺快錢,反而因本案而成為階下囚。

被告們所住單位位於荃灣工廈Dan6。(資料圖片)

單位以低價178萬出售虧近4成

至於案中的單位,位於荃灣灰窰角街6號工廈DAN6某室。根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該單位實用面積344方呎,於本年4月19日以178萬元轉售,呎價5174元,比當時市價約300萬元,低約40%。

單位原業主於2015年1月以288萬元購入,即購入單位超過一年後,單位才發生兇案。原業主持貨4年多,賬面虧損110萬元,單位貶值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