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潤雄:教師被捕要向學校申報 探討減低中學實驗室化學品儲存量

撰文:鄺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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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12月4日公布,先後於中文大學、理工大學、其他大專院校及周邊範圍檢獲近一萬枚汽油彈,以及812樽化學品、攻擊性武器和可製造炸藥的物品。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11日)在立法會表示,當局有向中學提供指引、名單,列出學校的化學品種類及數量,相關儲存量大部分低於《危險品條例》所規定的豁免量。惟他同時表示,會探討降低中學校內實驗室化學品的儲存量。他又表示,教師被捕要向學校申報,學校應保障學生安全及評估威脅而停止其職務,並非未審先判,會按現行機制處理。

警方12月4日公布,先後於中文大學、理工大學、其他大專院校及周邊範圍,總共檢獲近1萬枚汽油彈,以及812樽化學品。圖為理大內的玻璃樽。(資料圖片 / 羅國輝攝)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日在立法會會議回應質詢,他表示,院校實驗室的化學品儲存量受《危險品條例》規管,若管有超過一定數量的危險品,必須向消防處申請儲存危險品牌照,未持有牌照管有過量或使用危險品即屬犯法。

楊潤雄指,已知悉城大、中大及理大三間大學的化學品失竊事宜,點算工作仍在進行,未能提供失竊數量。他解釋,涉事大學有部份時間被佔據,被人取走化學品,但有大學曾在校園內某些位置尋回失竊的化學品,所以大學需時收集資料。

就中學實驗室方面,楊潤雄指,若中學根據規定採購,只會儲存約2.5公升化學品,當局可以與學校討論是否可以降低相關數量,他認為降低數量對學校及社會是更安全。

警方12月4日公布,先後於中文大學、理工大學、其他大專院校及周邊範圍,總共檢獲近1萬枚汽油彈,以及812樽化學品。圖為理大內的化學品。(資料圖片 / 羅國輝攝)

教師被捕要向學校申報 考慮對學生影響非未審先判

另外,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表示,要求教育局嚴肅跟進被捕老師個案。楊潤雄回應指,在這段時間約收到106宗涉及老師及學校的投訴個案,目前初步處理一部份,有一部份當局認為初步顯示可能有違規情況。他指教育局在考慮適當的懲處,會依照既定程序處理。

被問及如何跟進被捕教師,楊潤雄指,若有教師被捕或被落案,該教師要向學校申報,學校亦要根據其被捕原因或可能涉嫌干犯的罪行,相關職員或教師是否適合繼續在校內任教,主要考慮是對學校、學生有甚麼影響、會否對學校構成威脅。他強調,學校更多從未來一段時間的管理及學生安全情況,或對學生的影響,從這些角度考慮該名教師是否仍適合繼續或暫時在學校任教。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教師被捕要向學校申報,按現行機制處理。(資料圖片 / 張浩維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