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中介認多收外傭7倍佣金罰款3萬 官斥壓榨行為令外傭卻步
撰文:朱幼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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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中介公司持有人,涉嫌超收印傭7倍中介佣金,被勞工處票控三項收取並非為訂明佣金罪,持有人今在東區法院認罪。特委裁判官在判刑指,外傭們來港工作,人生路不熟,遭受壓榨,實屬不幸,並會令有意來港打工的外傭卻步,判被告罰款3萬元,另須向涉案3名外傭各賠償3380元。
被告黃玉貞,為 外傭中介公司「盈樂僱傭中心」的持有人,她承認今年2至3月期間,要求三名事主每月支付約3380元中介費,為期4至6個月,並帶三名事主到財務公司借貨,又要事主到銀行開戶,然後扣起提款卡。中介公司從事主4110元薪酬扣取中介費後,事主每月僅得700元收入。
官指被告多收每事主7倍中介費案情嚴重
特委裁判官指出,根據法例,中介公司只可收取最多10%中介費,即411港元,但被告多收法例訂明的7倍,案情嚴重。
香港亞洲家務工會聯會主席Elsya Susandra今早到法庭拉起橫額聲援,她並指現行法例最高刑罰只判罰款5萬元並不公平,認為應加重刑款及判以入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