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遊行】警方指整個活動大致和平 遺憾仍有破壞社會安寧行為

撰文:倪清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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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陣昨日(8日)在港島舉行遊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警方今日(9日)發表總結聲明,指「整個活動大致和平」,但仍有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出現,警方對此表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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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有遊行人士偏離遊行路線,佔用部分告士打道及德輔道中行車線,部分示威者到達遊行終點後於砵甸乍街及德輔道中堵路,當中有人手持武器;傍晚有「暴徒」於高等法院外塗污外牆,並向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門外投擲汽油彈及縱火,破壞政府公物,形容是「嚴重挑戰香港的法治精神」;有「暴力示威者」在銅鑼灣及灣仔一帶破壞商店及銀行,「行為無法無天」。

警方重申一直克制忍讓

警方稱,有責任維持公共安全及秩序,又指過去六個月不少大型示威活動中,都有暴力事件出現,警隊一直保持克制忍讓,竭力維持公眾秩序及保護市民安全。警方又說,只在有人暴力衝擊或作出暴力違法行為,危害在場人士的人身安全時,才使用最低所需武力加以制止,阻止事件惡化。

警方重申,一向尊重市民表達訴求的自由及權利,亦一直協助市民進行和平的遊行集會,呼籲示威者在進行公眾活動時要保持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態度,共同維持公眾安全及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