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截至11月近6000人被捕 8成被捕者30歲以下
反修例運動自6月起不斷,各區爆發激烈警民衝突,李家超今日(4日)以書面分別回覆立法會議員李國麟、周浩鼎和葛珮帆有關6月至11月底被捕人數。他表示,截至11月28日,共有5,889人被捕,超過4,700人為30歲以下人士,102人為18歲以下,年紀最小的被捕者為11歲男童;整體而言有362人報稱學生。另外,921人的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33人案件已審結。
李家超表示,截至上月28日共有5,889人被捕,其中3,905人正保釋候查。近6,000名被捕者中,有921人案件已進行司法程序、33人的案件已審結,以及有最少220人獲無條件釋放。截至上月21日,法援署共接獲21宗與反修例事件有關的刑事案件法援申請,其中13宗個案已獲批法援。
就被捕人士所涉及罪行包括「暴動」、「非法集結」、「傷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縱火」、「刑事毀壞」、「藏有攻擊性武器」、「襲警」、「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等。在已判刑的個案中,有人因同時干犯「刑事毁壞」、「襲警」及「非法集結」,各項控罪分別被判入獄2星期、4個月及8個月;由於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為監禁10個月。
截至上月21日,李家超指共有4,343男、1,513女被捕,年齡介乎11歲至83歲,當中逾半人年齡介乎18至25歲,另有902名18歲以下被捕人士,佔總被捕人數15.5%。
律政司無備存與示威有關的檢控宗數
另外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書面答覆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質詢指,就有否統計至今有多少宗與反修例運動有關的檢控個案,有關的內部程序或檢控文件有出錯的情況,沒有備存有關數字。
就7月時有自稱是律政司內「一群檢控人員」的人士使用律政司信箋發出一封匿名的公開信,批評律政司高層處理涉及大型公眾活動案件的手法,律政司重申,難以判斷有關人士的真正身分,已作出嚴正聲明有關指控完全沒有事實根據。
律政司表示,所有公務員,包括檢控人員的工作表現會如實、客觀和全面地反映於其評核報告中,有不當行為,當局會按既定程序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包括採取紀律處分,如當局認為個案顯示有人涉嫌干犯刑事罪行,便會把個案轉介相關執法機關跟進。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亦書面答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指,法官應避免就政治及其他具爭議事宜發表評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提醒所有法官上述事情的重要性,並會在適當情況下採取進一步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