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拒披露水炮車操作指引 英韓公開
全球多國,包括中國、土耳其、德國等,都有水炮車作防暴裝備,部分國家如英國及南韓警方,均會把操作指引內容公開,包括限定射程、角度、對示威者的潛在危險等。不過,香港警方以涉及行動部署細節為由,表明不會公開。有人權組織批評做法不理想。
英國防衛建議科技委員會轄下的小組委員會在2004年,曾向上議院呈交報告,交代英國警方就水炮車的操作指引,規定射水前,必先有清晰燈號、響號,列明警員使用水炮時要注意的危險,包括水炮射向地上時,可能會射中雜物,反彈向坐在地上的示威者;又提醒警員水炮有可能會將示威者「射到飛起」,令他們撞到硬物等。
至於經常出動水炮車驅散示威者的南韓警方,亦有對外公開水炮車操作指引。根據國際特赦組織引述,該指引內容包括規定水炮發射與示威者要距離10至20米,不可瞄準示威者臉部,只許射向身體中間,避免造成嚴重傷害。
水炮車在香港「落地」執勤後,香港警方又會否公開操作指引?警方發言人表明不會,稱會為群眾管理車(即俗稱「水炮車」)制訂嚴謹操作守則,並會為有關人員提供嚴格駕駛和操作訓練,由於有關守則及操作指引涉及警方行動部署細節,不宜公開。
據了解,香港警方就水炮車的操作指引,目前仍未有定案,有資深警務人員估計,在日後大型非法集會中,何時出動水炮車,相信會和出動裝甲車一樣,由行動處處長(官階達高級助理警務處長)「拍板」。
香港人權監察總幹事羅沃啟批評,外界一直憂慮水炮車造成的傷害,警方在水炮車未抵港前,已表明不公開操作指引是不理想,將公眾蒙在鼓裏,難以監察警權。他表示,即使警方考慮行動需要,不公開指引予公眾,最少也應讓監警會知悉,以便監警會日後審核涉及水炮車的警方投訴時,可更公正處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議員葉國謙表示,關注警方在使用水炮車時的守則,如何不致濫用。他又稱,警方曾在委員會承諾會交代有關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