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網友涉迷暈非禮大學女生案 男友趕到 見沒穿底褲的女友被抱走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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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女生認識任圖書館助理的男網友後,相約一同唱卡啦OK,惟女方喝下飲品後即變得頭暈乏力。其後疑遭男網友上下其手非禮,更欲帶她離場。幸而女生的男友趕到,見男網友抱著沒有穿內褲的女友,即接走女生並將她送院檢查。男網友否認非禮及管有毒藥等罪,案件今(2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事主供稱,她首次與被告見面時,對方已對她毛手毛腳,吻面又攬腰。

報稱任圖書館助理的被告鄭棨語否認非禮及施用毒藥等罪名。(林樂兒攝)

被告鄭棨語(28歲)案發時於在基督教香港信義會宏信書院任職圖書助理。他被控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非禮及管有毒藥共3罪。

覺飲品較正常苦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在2018年6月經社交媒體Instagram認識當時20歲的女事主X,兩人成為朋友。同年9月2日,被告稱心情不佳,約X在九龍灣Megabox唱卡啦OK。兩人各自點了一杯蔘蜜,X出房取完食物返房,見桌面放了2杯蔘蜜,喝了一口後覺得味道比正常苦。

喝下蔘蜜覺頭暈

約5分鐘後她覺頭暈不適,但以為這因肚餓而起,便再外出領食物,回房又繼續喝蔘蜜。隨後被告突然坐近, 感到疲憊乏力、腦中一片空白的X向他表示需要在沙發休息。惟被告伸手入她的上衣及裙子,隔著內衣褲上下其手。X曾出口拒絕,卻無力反抗,後來更失去知覺。

男友見被告抱X離開

X事前告知男友會與被告在該處唱卡啦OK。其男友致電她數次,均無人接聽,遂動身前往找X。他到達後到處尋覓不果,只好在某樓層的大堂等候。約11時,他見到被告抱著女友離開,便尾隨兩人入升降機並取出手機拍攝。男友用力掐X的背部,發現她並無反應。

被告和X出升降機時,X跌倒,其男友見到她沒有穿內褲。他表露身份質問被告,對方稱兩人喝了啤酒,又指在廁所門口見到X的內褲褪到膝蓋,所以將之脫下放入X的袋內。

事主尿液驗到迷藥及安眠藥

男友等候半清醒的女友穿回內褲,惟X在廁所內昏倒。有人報案將X送入醫院,她醒來後從男友得悉發生何事,便召被告到院,並向警員指認對方。

毒理報告未有驗到X的血液及尿液有酒精,但驗到迷藥及安眠藥的成份。警方亦在被告校內的工作桌抽屜內找到數種藥物。

首次見面已毛手毛腳

X在庭上供稱,與被告在Instagram認識後一個月便有外出見面。被告聲稱自己於元朗的國際學校任中文老師,訴說工作不快、與同事關係差等。X形容,被告在地鐵車廂毛手毛腳,嘗試捉她的手。她質問該舉動後,被告又伸手攬腰,更把臉靠近。雖然X大叫「唔好啊!」,並轉面推開他,惟被告仍親到其面頰。X後來曾傳訊質問,因對方連聲道歉而原諒他。X又補充,當日會面後略感不適,「好精神但有頭痛」。案發當日是兩人第三次見面。

事主否認曾收被告3千元

X接受辯方盤問時,承認開設Instagram帳戶是為了認識更多男性朋友。她與被告會面前的一年內,約過4至5位透過Instagram認識的男性,亦曾約過數目相若的女性。辯方指她謊稱沒有男友,X回應沒有透露有無拍拖。她不同意與被告首次見面時收取了3000元或獲贈一對鞋,亦不同意說過沒錢交學費,並稱她有申請學生資助。

否認曾登援交廣告

辯方續指X在該年6月中至7月中不止1次改帳號,是因她登了援交廣告而遭管理員封鎖,X不同意。控方又引述Instagram的記錄,質疑X刪除了部分對話。X重申帳戶曾被人盜用,故她失去記錄。她否認曾對被告表示每小時收費600元。辯方指,案發當日她第三次出房取食物,實際是趁機服食藥物,或者約男友接她。X均不認同。

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DCCC39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