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會職員稱可安排面試機會 向朋友索款2千元 被判社服令160小時

撰文:馮家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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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香港賽馬會時任分行服務助理,涉向求職者索取並收受共2千元,以協助對方獲聘分行服務助理一職,他承認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共三罪,裁判官考慮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被告已接受專業人士幫助,今(2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朋友付款卻未獲面試機會

被告馬志成,27歲,時任分行服務助理,被控一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及兩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

案情指,被告前年知悉一名朋友有意應徵馬會工作,故提議對方給他1千元,以得到面試指導的報酬。雖然對方接受交易,但未有得到面試機會。

同年7月,被告再要求對方向他存入1千元保薦金,以便他安排朋友面試,並聲稱保證他會受聘,惟遭對方拒絕。

數月後再向朋友索款

去年年底,朋友再次提起有意加入馬會工作,被告向朋友索取1千元介紹費,並安排面試。其朋友最終按正常程序獲聘為馬會服務助理。廉署接獲馬會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

裁判官王詠文指性質嚴重,但考慮報告正面,因為被告賭錢才影響犯案,亦低估犯案嚴重性。被告現已接受專業人士幫助,王官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件編號:ESCC256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