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許仕仁料12月18日刑滿出獄 行為良好減刑後共囚五年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於上任前後收取新鴻基地產高層提供利益案,於2014年12月底被判囚7年半,據了解,按《監獄規則》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減刑三分之一後,料可於下月18日刑滿出獄。曾轟動全港的高官貪污案,終審法院於2017年6月下達49頁判詞一錘定音,判詞提到所謂損害公眾,便是公職人員將自己身陷「黃金枷鎖」,另外三名罪成被告包括郭炳江、關雄生、陳鉅源,早前已服刑完畢。郭炳江與許仕仁在終極敗訴後被政府褫奪勳章。許仕仁為該案最後一位重獲自由身。
該案被稱為世紀涉貪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是香港回歸以來,首位高官貪污罪成。案情指,許仕仁2005年上任政務司司長前及2007年卸任司長一職後,從時任新地聯席主席郭炳江、郭炳聯,經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收取850萬元及1,118萬元款項等利益,及獲免租金租住禮頓山豪宅等利益。最後只有郭炳聯脫罪,續掌管新地。
聆訊揭露許仕仁生活奢華,包括自認曾數年內花費200多萬元買唱片,紅酒收藏亦花約700至800萬元。許仕仁曾向「上海小三」沈莉娜饋贈約850萬港元,購入上海千平方呎物業及奧迪跑車,並豪贈手袋、手錶等名貴禮物,紅顏知己的出現成為城中熱話。許仕仁於2013年被頒令破產後,會計師樓數次公開拍賣其私人珍藏。
法官麥機智宣讀判刑時,形容許仕仁「備受尊崇」、「才智出眾」等,對香港貢獻良多本應名留青史,若非本案會是近年最優秀政務司司長之一,卻因貪心、遭欲望蒙蔽,違背職責,淪得悲劇下場。這宗由本港政商界權力核心交織的貪污案,終審法院於2017年6月下達49頁判詞一錘定音,維持四人原判,判詞提到所謂損害公眾,便是公職人員將自己身陷「黃金枷鎖」,阻止其自由行動的能力,以致公職人員無法以無懼精神作出真誠服務,獨立性徹底被削弱。
許仕仁外,其他三人已刑滿重獲自由,包括郭炳江於今年3月出獄。判囚5年的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因在獄中行為良好,獲扣減三分一刑期而早於去年4月中出獄;被判囚6年的原新地執行董事陳鉅源因血癌病情惡化,獲特赦提早兩個月重獲自由,於去年10月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