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謀殺案】裝備買賣鬧不和 23歲戰友謀殺罪成被判終身監禁
野戰發燒友Bosco疑因與「戰友」就買賣野戰裝備鬧不和,被「戰友」誘上藍田五桂山殺害。兩名涉案「戰友」同就一項謀殺罪受審,昨被裁定謀殺罪成的「戰友」今依例判處終身監禁;而另一名被裁定誤殺罪成的「戰友」,求情時則冀法庭考慮他開審前已欲認誤殺罪,但只是不獲控方接納。法官需時考慮判刑,其案押後至下周五。
本案涉及兩名被告,分別為嚴汝衡(29歲)及周正賢(23歲)。二人被控於2017年5月28日連同黃朗祺謀殺郭葦諾(又名Bosco,20歲)。嚴昨被裁定誤殺罪成;而周則被裁定謀殺罪成。
首被告嚴重疏忽誤殺罪成
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求情表示,陪審團昨日基於嚴重疏忽裁定他誤殺罪成,相信陪審團認為首被告帶事主上山、事發後未有召救護車、稍後得知山上所發生的事情也無動於中等行為,構成嚴重疏忽。大律師承認事件嚴重,當發現有人死亡時,該人不能置身事外,但望法庭考慮到首被告早在審訊前已表示欲認誤殺罪,只是不獲控方接納,而且嚴沒有案底。
事主交易不誠實令同伴不和
本案沒有直接目擊事件發生的證人,控方依賴環境證供作出檢控。
據次被告自辯時所述,事主進行Wargame裝備交易時「不誠實」,曾將裝備抬價,又曾挪用交易的款項,事發前半年,他因買賣無線對講機與事主鬧不快,故打算聯同「午夜郊遊群」的成員作弄事主,讓事主服下安眠藥或酒精飲品,令事主招認「呃人」一事。
次被告曾用鐵通打事主
眾人終決定約事主上山執行「整蠱」計劃。於是當晚次被告先自行上山,稍後時間事主由首被告帶上山,次被告躲在草叢中偷聽,當首被告與事主談到有關紛爭時,事主突然發怒,於是次被告現身,惟及後事主動手,繼而發生打鬥,次被告承認曾用鐵通打事主。首被告後來先離開現場,而次被告因認為事主死去,用米袋「笠」事主的頭,並拖他至山邊梯間,但期間次被告失足,與事主雙雙跌下山。
次被告及後爬回山上,再收拾好物品離開。次被告稱在山上與事主打鬥期間,遭事主用硬物及氣槍打頭,又被事主咬手臂,他稱上山時沒意圖傷害或殺害事主。
案件編號:HCCC149/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