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TATP】中六生涉管有爆炸品被控 暫毋須答辯須還押看管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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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愛馬鞍山中學日前得悉校內疑有爆炸品,最後校方報警,警方接報後拘捕兩名涉案男學生,並對其中的18歲學生控以管有爆炸品罪。案件今(2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被指攜帶用錫紙包裹的0.5克TATP粉末。他暫時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高偉雄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4日再訊,以候專家報告,及化驗涉案爆炸品、被告的手機等。被告被拒保釋。

被告黎文光(18歲)就讀中六,其母親、師長及同學到庭旁聽。他被控於11月27日在學校明知而管有、保管或控制爆炸品,即三過氧化三丙酮(TATP)。

控方指份量足炸斷手掌

控方指當天是上課日,校內師生逾300人,涉案粉末在班房找到,當時課室內有6名學生。據了解,校方得悉後報警。警方爆炸品處理組到場後,決定即場稀釋涉案爆炸品。控方認為該份量可炸斷手掌,但辯方對此表示質疑,形容該份量的威力只如鞭炮。

中學校長及駐校社工形容被告守規矩、喜歡上學,平和友善並極富好奇心。

案件編號:STCC4265/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