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生產力促進局顧問項目五年蝕3300萬元 表現屢不達標

撰文:王潔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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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發表新一份審計報告。報告指出,在2014–15至 2018–19年間,生產力促進局共完成4,299個顧問項目,當中有25%未能收回全部成本,總虧損達3,300萬元。
報告又指,在上述年期間,生產力促進局亦未能達到表現目標,其主要表現指標「培訓課程收入」,在5年期間未曾達標,而在2014/15年度,10項的主要表現指標更全數不達標,佔主要表現指標3成。

審計署今日(27日)發出兩份與生產力促進局有關的報告。(王潔恩攝)

四分一顧問項目未能收回成本

審計報告指出,在2014-15至 2018-19年間,生產力局共完成4,299個顧問項目,當中有25%未能收回全部成本,總虧損達3,300萬元。

根據條例,生產力局不得在香港以外地方,承擔與生產力有關的工作,除非該局就該工作收取的最低費用,足以收回進行該工作的成本。不過,審計署發現,在該五年期間,生產力促進局在香港以外地方共完成了788個顧問報告,當中近四成未能收回全部已招致的成本,總虧損共141.6萬元。

報告又指,五年間共有109個顧問項目於完成前被終止,但有一半客戶無向局方償付直至項目終止日期為止的全部成本,未付總額達300萬元。

表現目標屢不達標

審計署又審查生產力局於五年間的表現目標達標情況,發現局方每年均有1項或以上的表現目標未能達到,而在2014-15年度,10項的主要表現指標更全數不達標,佔主要表現指標3成。

報告指出,除了「培訓課程收入」在5年間未曾達標外,其他主要表現指標包括「所接受的顧問項目數目」、「製造支援項目收入」,亦在4年期間連續不達標;而「收費培訓課程數目」則3年期不達標。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8月推出多項「撐企業」措施後,生產力局早前曾推出四項優惠措施。(生產力局提供)

未有按程序向創新科技署解釋

報告指出,根據備忘錄,若生產力局如未能達到議定的表現目標,便須向創新科技署解釋。然而,就「所接受的顧問項目數目」及「製造支援項目收入」這兩項主要表現指標,審計報告稱當中無文件證據顯示,生產力局曾向創新科技署提出解釋。

而在行政方面,報告又發現,生產力局的整體職員流失率偏高,平均為 19.2%,離職的主要原因關乎薪酬和晉升機會有關。而在2018/19年度自願離職的109名職員中,有4成人的服務年期少於兩年。

公開培訓課程報讀人數低

審計報告又發現,在2018-19年間,當局舉辦的120個公開培訓課程中,共有38個不足10名學員。在20個公開培訓課程中,更有20%課程的報讀率低於50%。

至於2017年成立的「知創空間」,審計署又指,在 2018–19 年度,雖然招收的會員數目較目 200名高出 125%,但收入卻較目標低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