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棺藏屍】次被告怕遭「uncle」誣告 指警司是恐怖的龐然大物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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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DAN6工廈石棺藏屍案,次被告劉錫豪繼續作供,並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多番質疑,次被告否認參與殺人,但兇案後又不報警。次被告解釋遭首被告威脅,若報警會遭首被告任警司的「uncle」誣陷,更直言:「警司對於我嚟講,係一個幾咁恐怖既龐然大物。」
聲稱曾受首被告威脅
控方盤問次被告劉錫豪時指,他多番聲稱沒參與計劃殺人,但兇案後又不報警。次被告解釋,首被告曾祥欣曾威脅若他報警,曾的uncle,即曾聲稱認識的一名警司,會把罪責推給次被告。法官便指,次被告可以在報警時,向警方點出該「uncle」,次被告庭上強調「諗都唔敢諗」。
認為「uncle」可以收到風
法官便問,是否認為該「uncle」可隨時準備誣告次被告,次被告庭上回應:「唔知係咪準備,但覺得佢地收到風。」他又指:「果時已唔知乜野啱,乜野係錯,只希望唔被人當左係殺人犯。」
控方再質疑次被告不報警,次被告回應說:「你唔知警司對於我嚟講,係一個幾咁恐怖既龐然大物。」
諗起自首覺晒氣
被問及在逃至台灣時,有否想過向警方自首,次被告說:「一諗就覺得哂氣。」因曾知道他家人的住所,又說:「有乜野事,佢唔會令我屋企人好過。」次被告又指,曾當時稱會收到案件調查進度的消息,稍後便可安全回港。
3名男被告分別為曾祥欣(30歲)、劉錫豪(24歲)、張善恒(26歲)。他們被控於2016年3月4日,在荃灣DAN6的工廈單位內謀殺男子張萬里(28歲)。此外,3名被告承認1項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
案件編號:HCCC459/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