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署6名分判督察訛稱有巡查路面狀況 廉署落案起訴串謀詐騙
撰文:麥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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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訴六名路政署分判商前助理巡路督察,控告他們涉嫌串謀詐騙路政署,向署方提交載有訛稱路面狀況的照片的道路巡察報告。六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六被告年齡介乎27至31歲
廉政公署今日(26日)落案起訴六名路政署分判商前助理巡路督察,控告他們涉嫌串謀詐騙路政署,向署方提交載有訛稱路面狀況的照片的道路巡察報告。
六名被告分別為:關兆恒,29歲;林洪輝,30歲;鄺俊豪,29歲;盧霆鋒,28歲;林志誠,27歲;及李延康,31歲,均為華丰工程有限公司前助理巡路督察,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名,違反普通法。他們將於星期四(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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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虛假道路照片
廉署早前接獲路政署轉介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路政署於2017年將一份定期合約判授予昭興建築運輸有限公司,昭興再把相關工作分判給華丰。該合約規定,昭興須安排巡路督察定期巡查香港島的道路及製備報告,有關報告須輔以巡查道路時拍下的實時照片。
案發時,六名被告均受聘於華丰為助理巡路督察以執行道路巡查工作。該等控罪指六名被告涉嫌於2017年5月至10月期間,分別與昭興及華丰一些職員一同串謀詐騙路政署,不誠實地提交載有道路照片的道路巡察報告,而有關照片並非在照片註明的日期拍攝。
涉案的職員為昭興一名項目經理,以及華丰一名路網聯絡經理助理、一名高級地盤主管及三名巡路督察。六名被告涉嫌誘使路政署接受有關道路在該等照片註明的日期,其實際狀況就如該等照片所示。
路政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六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四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