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剪刀插妻致逾70傷處 被裁謀殺罪成 依例被判終身監禁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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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3年前發生懷疑殺妻案,一對多年來不和並已分房睡逾10年的夫婦,於澤豐花園住所口角。丈夫涉一怒下拿剪刀捅妻,之後到警署自首。而驗屍報告顯示,妻子身上有70處割傷、擦傷等,喉骨內更有剪刀碎片。丈夫早前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今(21日)經退庭商議,以6比1裁定被告謀殺罪成,法官依例判處被告終身監禁。

被告蕭偉昌在高等法院否認謀殺妻子黃淑珍。(資料圖片)

被告蕭偉昌,現年61歲。他被控於2016年12月30日,謀殺事主黃淑珍(54歲,下稱:黃)。

庭上透露,被告於1983年有1項「非法管有」罪的案底(該罪已在90年代廢除),被判簽保守行為。辯方求情指,被告無意殺死黃,但因壓力突然爆發而犯案。

官指被告行兇時暴力兇殘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殺害黃時暴力和兇殘,並使用致命武器。而被告在與警方的錄影會面中亦指,黃在案發前曾掙扎,大叫「唔好」。而根據陪審團的裁決,他們不接納被告無心殺死黃的說法。

案件令人傷感 子女失去了媽媽

法官又指,本案的結果令人傷感,尤其是對被告和黃的子女,他們因此失去了母親。

法官指,被告在案發後不久便到警署自首,並向警員稱「願意坐20年監」。法官指,接納被告有悔意,但依例需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與妻常為金錢時爭吵

控方案情指,被告和黃於1984年結婚,兩人育有一子一女,其中兒子為警員。兩夫婦關係惡劣,常為金錢問題爭吵,黃亦指責被告有外遇。兩人因此分房而睡逾10年,但從未發生家暴。

被告行兇後自首

案發日晚上11時許,被告前往警署自首,警方遂拘捕被告,被告謂:「我殺死老婆,我願意坐20年監。」警方遂到涉案單位,發現黃躺臥在床上。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曾於同晚10時許,拿著一個膠袋離開單位。警方之後檢獲該膠袋,發現染有血跡的衣服和剪刀。

指妻曾揶揄去聯絡「二奶」

被告與警方會面時稱,案發前他曾服藥休息。晚上9時許,他醒來後叫黃是否有晚飯,惟黃反叫他聯絡「二奶」。兩人為此口角,被告從抽屜取出剪刀,威脅殺死黃。

他稱黃一度搶去剪刀,惟被告再奪去剪刀,並捅了黃5、6次,之後又勒著,直至她失去知覺。被告稱,若非服了藥,不會殺死黃。而黃的死因為多處被插傷,她身上共有70處的割傷、擦傷和瘀傷,喉骨內有剪刀的碎片。

案件編號:HCCC41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