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性侵智障女案】被告強姦等多罪成囚15年 官:摧毀事主一生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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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學校已婚男社工涉一年內,在校內、西鐵站月台等地方,多番性侵一名患有自閉症的輕度智障少女,包括強姦對方等。社工最終被裁定11項控罪罪成,包括強姦、企圖強姦、非禮及企圖與精神無行為能力人士非法性交罪,他今(21日)被判囚15年。法官直指被告明知事主輕度智障及自閉,但仍一再侵犯她,嚴重違反誠信,斥被告摧毀了她的人生。
事主事後情緒低落一度住院舍
法官判刑時指,女事主事發時16歲,並有輕度弱智及自閉,就讀特殊學校。女事主被侵犯後感到痛楚,亦曾無法走動,全身及下體紅腫,但卻又再遭被告在不同地方侵犯,事後事主的情緒低落,更一度要住在院舍。
官指事主一生不會再一樣
法官認為,被告被捕後只對警方承認部份侵犯行為,否認強姦,明顯對自己在事主身上的所作所為沒有悔意,亦要女事主出庭作供,再次面對當時的恐懼。法官直指,被告為事主的照顧者,明知她有輕度智障及自己,但卻侵犯她,嚴重違反誠信,而事主的人生因為此事不會再一樣,事件摧毀了她的人生。
被告會趁課外活動非禮事主
而庭上早前播出X的證供,指被告自2017年開始,會趁機在課外活動非禮她,又會約她吃飯或下午茶,伺機下手。
被告於2018年4月與她午膳後,拉她前往葵涌某大廈,並推她入天台的狹窄單位。被告從櫃內取出安全套,塗上潤滑劑,三度插入X的陰道。X形容當時「痛到出唔到聲」,並透露被告曾換過4、5次安全套,而被告在最後一次有射精。而X在該單位洗澡時,見到陰道出血,意識到「破咗處女膜」。
於2018年中,其他家長提醒X的母親,指被告特別關顧X,其長女之後查看X手機的WhatsApp,發現被告傳來的短訊內容不符師生關係,事件因此揭發。
案件編號:HCCC10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