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馬鞍山火燒人】兩男女涉現場叫囂 被控擾亂秩序下月再訊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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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抗警暴示威持續,有網民上周一(11日)發動全城三罷,試圖癱瘓城市的運作。行動引起多區衝突,有一名男子在馬鞍山廣場對開行人天橋與黑衣示威者爭執,期間男子被人淋潑不明液體及點火而燒傷,需送院治理。事隔一周,警方拘捕一對夫婦,指他們旁觀事件期間講粗口,涉嫌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案件今在東區法院提堂,法庭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再訊,以便警方繼續調查,期間二人可以現金1000元保釋,期間需要禁足涉案的天橋位置。
兩名被告為:女被告陳海雲(33歲,文員)及男被告鄺耀文(39歲,文員)。二人各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控罪指二人於本月11日在馬鞍山鞍駿街馬鞍山公園連接馬鞍山廣場的行人天橋,以挑釁性的語言叫囂及挑釁他人破壞社會安寧。
控方要求隱去事主姓名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9日,以待警方繼續調查,包括繼續觀看部份閉路電視片段以及尋找證人,獲法庭批准。 控方另外再申請向公眾隱去在案件中被燒傷男子的姓名,指本案因近期社會事件而變得性質敏感,若事主身份被公開,會影響其人身安全。辯方有提出反對,指應平衡事主私隱及公眾對本案的知情權,應考慮審訊的公平性。惟林子勤裁判官最終批准控方申請。
兩名被告獲准以1,000元保釋外出,期間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並且禁足案發天橋。二人沒有離境限制,亦不須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ESCC258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