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悼念周梓樂】3學生涉屯門藏汽油彈及毀候選人標語 案押後訊

撰文:林樂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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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生周梓樂周五(8日)離世,進一步激起連日抗爭活動,3名學生涉藏汽油彈等,及刑毀民建聯候選人標語被控。3宗案件今(12日)於屯門法院提堂,全部被告暫毋須答辯。署理主任裁判官張潔宜將3人的案件分別押後至1月不同日子再訊,眾被告獲准保釋。

被告洪文廸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林樂兒攝)

17歲男生被指藏3樽汽油彈

其中17歲陳姓男學生,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於11月10日在屯門兆麟苑旭麟閣(J座)外的公眾地方攜有3樽汽油彈。

控方透露,警方在他身上還搜出火水及火機。案件押後至下月31日再訊,期間警方會索取涉案物品的化驗報告。被告獲准以3萬元保釋,期間須守10時至6時的宵禁令,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期往警署報到3次。

另一17歲生涉藏汽油彈及鐵錘

另一名17歲蔡姓男學生亦被控相同罪名,指他於11月11日在屯門澤豐花園近保良局蔡冠深幼稚園的公眾地方攜有1樽汽油彈及1個鐵錘。

辯方澄清,控方的指控並非警方從被告身上搜到汽油彈,而是有警員表示見他逃跑時卸下汽油彈。案件明年1月3日再訊,被告獲准以1萬元保釋,同樣須守10時至6時的宵禁令,不得離港,並須交出旅遊證件及定期往警署報到。

18歲男生涉刑毀民建聯標語

此外,18歲學生洪文迪被控一項刑事毀壞,指他於11月10日在屯門鄉事會路損壞民建聯侯選人的1幅標語。案件明年1月21日再訊,他獲准以1000元保釋,期間須定期往警署報到。

案件編號:TMCC2172-4/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