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7人涉觀塘遊行被控 部份被告獲縮短宵禁時間
撰文:呂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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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訂《逃犯條例》示威持續,有市民於8月24日在觀塘發起「燃點香港,全民覺醒」遊行,期間再次演變成警民衝突。當中7名21至34歲涉案男女事後被拘捕並被控以非法集結、襲警及暴動等罪,案件今(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再次提堂。控方以律政司尚未及提供法律意見、調查工作未完成等為由,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獲裁判官批准,期間各人繼續保釋。庭上各人分別提出多項申請,如撤銷宵禁和離境令,更改報到警署時間等,但均被裁判官拒絕,但就准許部分被告縮短宵禁的時間。
今日提堂的7名被告,分4案處理:電影影像技術員吳仲謙(24歲)及運動教練劉振鑫(33歲)被控於8月24日在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侍應柯俊瑋(21歲)及女學生陳可兒(21歲)被控於當日在黃大仙廟對開一段龍翔道東行綫進行非法集結。
此外,採購員張文偉(34歲)被控於當日,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而報稱無業的謝灼華(23歲)及文員周健豪(26歲),兩人同被控於當日在九龍灣偉業街附近參與暴動。謝另被控一項襲警罪,指他在九龍灣偉業街常怡道行人天橋底襲擊執行職責的總督察梅永罡。
案件押後至12月18日再訊
各人今日毋須答辯,控方表示有關七名被告的案件仍須繼續調查和等待律政司的法律意見,故申請將各人的案件一併押後至12月18日再提訊,獲法庭批准。
除謝灼華外,另外6名被告均提出希望法庭撤銷其宵禁令;劉、張、周三人同時申請撤銷禁止離港令;張亦申請將逢星期日到警署報到改為逢星期三報到,惟以上申請全被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拒絕。不過,因工作和學業需要而申請撤銷宵禁令的吳、柯、陳、周四人則獲縮短其宵禁時間。
案件編號: KTCC 1597、 1598、 1606、 160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