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1號業主違契可被收樓 三大疑團政府未解釋

撰文:譚貴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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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1號前日起開放示範單位,並於今日公布價單,最平單位售價接近500萬。(譚貴鴻攝)

啟德1號(I)今日公布首張110伙單位的價單,最平單位折實售價約490萬元。不過,啟德1號作為全港唯一的「港人港地」私人住宅項目,附帶的限制條款可能引致市民墮入法律陷阱 ,《香港01》早前報道曾列出三大疑團,並向地政總署查詢,惟對方指仍需時間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至今未有回覆。地政總署近日回覆其他傳媒查詢時,則指市民若違反地契,隨時會被政府「收樓」,有意入市的買家必須留意。

根據樓書,項目由批地起計(2013年6月28日)30年內,只可售予香港永久居民,業主售賣或出租住宅單位前,亦必須向地政總署署長申請及取得同意書。

地政總署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任何未經地政總署署長書面同意下,所作出的轉讓(包括出售、按揭或出租)或違反同意書的條款,便等同違反地契條款,一旦證實違反地契條款會考慮採取行動,包括收回單位,將有關單位的權益轉歸財政司長法團。

倘業主在購買時簽署的法定聲明中作虛假陳述,亦屬犯法,一經定罪可判監2年及罰款。而業主在獲批買賣及租賃同意書後,必須把同意書在發出後30日內,於土地註冊處註冊,準買家或準租客可透過物業查冊,查證業主是否已取得同意書,或要求業主出示同意書。

啟德1號位處啟德新發展區核心地帶,鄰近正在興建的沙中線。(資料圖片)

三大疑團仍未釐清 地政總署:需時尋求法律意見

不過,地政總署尚未將有關小業主權益的疑團完全解釋清楚。由於單位由批地起計30年不得轉讓予非香港永久居民,倘業主逝世,其遺產繼承人若屬非永久性居民,是否立即等同不符合規定。

另外,若業主破產,提供按揭貸款的銀行,雖然擁有債權人身份,但目前的公開資料未解釋到該些銀行能否接收物業。加上境外人士可利用信託方式,繞過「港人港地」限制買樓,地政總署的同意書方式,暫未有交代能否杜絕這種購買方式。

《香港01》日前向地政總署查詢,對方發言人指需時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暫時未有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