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集會】義務急救員團隊發聲明 指中催淚彈隊員情況穩定

撰文:張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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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未平息,於上周六(2日)的港島區示威中,有一名年僅18歲的義務急救員背部被警方的催淚彈擊中,導致背部大面積燒傷、脫皮。
該名急救員的團隊透過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發表聲明,指受傷的隊員仍然留醫,現時情況穩定,暫未需要做手術。他們指當時催淚彈於受傷隊員的頭部上方爆開,而當時現場只有少量街坊、記者及急救員,嚴厲譴責警方以極不負責任的方式使用催淚彈。

周日(2日)一名在銅鑼灣的義務急救員,於警方進行驅散期間,懷疑遭警發射的催淚彈擊中,其背部大面積燒傷、脫皮,其後證實三級燒傷,脊髓有移位狀況。(資料圖片 / 李智智攝)

當日受傷的急救員所屬團隊發表聲明,指受傷的急救員現時仍需要留醫,目前情況穩定,暫未需要做手術。而該名急救員的急救員資格已獲團隊的認證,以人道立場在各衝突現場協助傷者。

一顆催淚彈在頭頂極近距離爆開

聲明指出,於當日銅鑼灣的警民衝突中,警方於現場全無示威者、只有少量街坊和零星的叫罵聲下,向受傷的急救員及在場記者直射數發催淚彈,並投擲手投式催淚彈。

當時一顆催淚彈在受傷急救員的頭上極近距離爆開,擊中背部並燃燒,而團隊的隊長親眼目睹在場另外最少兩名記者在催淚彈攻擊下倒地,需要義務急救員協助抬走處理。

團隊嚴厲譴責警方以極不負責任、甚至接近瘋狂的方式使用催淚彈,無故襲擊現場正在執行職務之記者與義務急救員。此等行為已嚴重危害在場人員之性命安全。急救團隊亦強烈要求警方調查及解釋該名警員之行動理據,並對其違反守則任意使用催淚彈的行為作出應有之處分。

團隊稱已取得當日事發經過的影片,將會保留一切因此事引致的傷害之追究權利。團隊稱感謝當日協助緊急處理受傷急救員的義務醫生、護士及急救員。

代為發出聲明的立法會議員鄺俊宇稱,非常關注事件及亦會作出跟進。他譴責警方以催淚彈射傷救護員的行為,並質疑警方目前使用的催淚彈成份對人體造成極大傷害,要求警方向公眾公開交代目前使用催淚彈的成份及指引。他又要求警方道歉及立即停止暴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