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集會】催淚彈擊中消防車 消防處:不會追究涉事消防員
撰文:李恩慈
出版:更新:
反修例風波持續,上周六(2日)晚全港多區發生衝突,防暴警員在中環干諾道中清場期間發射多枚催淚彈,其中一名消防員在中區因不滿警方的催淚彈射中其駕駛的消防車,曾下車與附近執勤的警員理論,雙方口角後發生肢體衝突。
消防處就事件回覆《香港01》稱,明白該名消防員當時所面對的困難情況,消防員與警方只發生「語言間誤會,事件已得到處理及解決。」處方強調,一切指稱該消防員巳經被警方拘捕、回局後被高層責罵和會被追究、紀律處分或升遷受阻的消息,均是捏造。
消防處就此事件回覆《香港01》稱,處方港島總區在知悉事件後,即時派人向受催淚煙影響的消防員了解情況,亦明白他當時所面對的困難情況。該消防員與警方在現場進一步溝通後,「明白只是語言間誤會,事件已得到處理及解決。」
消防處強調,「一切指稱該消防員巳經被警方拘捕、回局後被本處高層『照肺』和會被追究、紀律處分或升遷受阻的消息,均是捏造,與事實完全不符。」消防處對於有人惡意散播虛假消息和分化消防人員表示極度遺憾。
警方和消防處昨日(3日)凌晨近2時,曾發表題為《雙方理解和尊重彼此工作》聯合聲明,解釋催淚煙進入駕駛艙令該消防員受影響,遂出現該不和情況,「雙方在言語上曾有誤會,其後雙方在現場溝通後,事情已處理及解決」。警方與消防處管理層已就事件作出溝通,雙方並表示理解和尊重彼此的工作,未來會繼續攜手合作,止暴制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