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警四大理由突封蘭桂坊 高級警司:協會同意
大批市民昨晚(31日)萬聖節前夕,前往蘭桂坊慶祝,惟持續近五個月的反修例示威未息,警方嚴陣以待,最終在晚上7時45分公布封鎖蘭桂坊,只准離開、不能進入。警方今日(1日)下午4時舉行例行記者會,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在會上解釋,因四個理由決定封鎖計劃,當中一個是為數500人的未批准遊行的隊伍,當時正由維園逼近蘭桂坊,「呢班人嘅組成會唔會有暴力人士,我哋唔清楚」,加上情報又顯示有人疑以汽油彈襲警,因此向蘭桂坊協會提出封街,以確保萬聖節公共安全,避免重演人踩人慘劇,獲協會同意。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港島總區高級警司(行動)吳樂俊及行動部高級警司汪威遜,聯同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新界北)郭柏超今日(1日)會見傳媒。
吳樂俊在會上強調,萬聖節前以至昨晚,均一直與蘭桂坊協會保持溝通。他表示,自6月起,公眾活動的潛在風險都非常高,警方需要確保昨日萬聖節的公共安全,避免慶祝的市民受暴力事件影響,才會決定封閉蘭桂坊,蘭桂坊協會亦同意有關做法。
稱情報指有人欲使用汽油彈襲警
吳樂俊續解釋指,警方昨晚一直有與蘭桂坊協會保持溝通,惟出現四個情況,故需封蘭桂坊。第一是當時旺角、太子已發生暴力事件;第二,「有一個未經批准遊行,大概為數400至500人,朝住蘭桂坊方向去,呢班人嘅組成會唔會有暴力人士,我哋唔清楚」;第三,警方亦收到有資訊表示,有人會於蘭桂坊最繁忙情況下,使用汽油彈襲擊警員;最後現場有20至30名戴「V煞」面具的人士叫口號,「我哋亦唔清楚呢班人有冇暴力傾向。
他稱大約在7時20分,將以上事件與蘭桂坊協會溝通,「亦都話畀佢哋聽,喺咁危險時,需要封閉蘭桂坊,唔好再畀人入去,確保所有人安全,協會係同意我哋做法。」
指為免蘭桂坊人踩人慘劇重演
另外,吳樂俊亦在會上提及1990年代蘭桂坊的人踩人慘劇,他表示,若然警方不用嚴謹方式處理,令人踩人事件再次發生,是大家都不願看見。惟會上有記者質疑封閉蘭桂坊是「策略錯誤」,吳樂俊則指警方需要於公眾安全和慶祝節日的自由下取得平衡,而警方就昨晚情況作評估後,認為保障安全比慶祝自由更重要,故作出相關安排。
蘭桂坊慘劇發生於1993年元旦凌晨,多達2萬人聚集倒數,有人噴霧雪花、噴灑飲料等,令路面非常濕滑,再而人群中更有人擲酒樽、焚燒報紙,觸發人踩人事故,釀成21死63傷。政府展開獨立調查,確立警務處在往後的大型節日慶祝地點均採取人群管制措施,蘭桂坊一直人潮單向移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