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兄為胞妹出頭向老師擲3蛋 校長引述:我負責我個妹嘅事

撰文:邵沛琳 蔡正邦
出版:更新:

昨日(24日)一名14歲青年為就讀小學的胞妹出頭,於葵涌石籬商場二期一茶餐廳向胞妹老師擲雞蛋,最終警員到場了解,姓林青年涉普通襲擊被捕。據了解,青年胞妹在校讀書壓力過大,他亦是該校的舊生,曾因胞妹的事到校會見校長並指:「依家我負責我個妹嘅事!」之後得不到滿意答案情緒激動,校方最後報警處理。
警方今日(25日)回覆指,涉事的14歲青年已經獲釋,9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案件仍在調查中。教育局確認,有關人士曾自行向學校作出投訴,而學校亦已完成調查及回覆投訴人。

被舊生擲雞蛋的女教師,於石籬天主教小學任教。(蔡正邦攝)

石籬天主教小學校長鄧烈文接受《香港01》訪問,他指自己在該小學任職兩年,至於被擲雞蛋的39歲姓阮女教師,在該校任教超過十年。鄧校長確認涉事的姓林青年為該校舊生,他初步相信青年為幫助在校就讀的胞妹出頭,才向老師擲雞蛋。鄧不便透露具體原因,但強調並非功課壓力。

當日兩名警員到場調查。(Fb群組專頁圖片)
依家我負責我個妹嘅事!
鄧校長引述該14歲青年語句
地面留有蛋殼。(資料圖片)

青年曾獨自到校 在校內橫衝直撞掃場

鄧校長表示,較早前該青年曾因胞妹的事,獨自到學校要求與他見面。當時青年指:「依家我負責我個妹嘅事!」由於青年只得14歲,校方沒有可能將決定權交予他手上,青年得不到滿意的答案,於是情緒激動,並且在校內橫衝直撞,當時數名男老師上前協助制服他,以及報警處理,警員到場後將青年帶走。

此外,青年的家人曾到學校投訴被擲雞蛋的女教師,當時學校曾就事件進行調查,事後證實女教師並沒有問題,已將事件報告教育局及教學團體。其後,該女學生的家長亦向教育局投訴,當時教育局要求家長簽署確認書,但是找不到家長,連掛號信都沒有回音。

校方事後進行危機處理會議 教育局確認:曾向學校投訴

鄧校長稱,校方為事件舉行「危機處理會議」。雖正值暑假時,仍有300名學生回校補課,幸至昨日,校內都沒有大問題。至於被擲雞蛋的39歲姓阮女教師亦沒有大礙,但醫生建議她休息,暫時不要回校上班。

鄧校長再次強調,事件不牽涉任何功課問題,以他了解涉事女教師未曾被其他家長投訴。至於9月新學年,涉事女教師不會任教被捕青年的胞妹,校方亦不容許有人勸退該女學生,將會試以輔導方式向家長再溝通。

至於事件發生後,鄧校長未知警方會否控告14歲姓林青年,至於民事方面,校方交由肇事女教師自行決定,校方不會提供意見。警方今日(25日)回覆指,涉事的14歲青年已經獲釋,9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案件仍在調查中。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由於警方現正調查有關事件,該局不宜作出評論。 一般而言,當本局收到對學校的投訴,會按既定程序作出跟進。若投訴涉及學校內部事務和運作,該局會徵詢投訴人是否同意將個案交由學校處理。就此個案,據悉投訴人亦自行向學校作出相同投訴,而學校亦已完成調查及回覆投訴人。

警員事後檢走蛋殼調查。(資料圖片)

大律師:年幼非借口 同樣有法律刑責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今次事件事態嚴重,他指年幼並非借口,一樣需要接受法律制裁。陸偉雄指出,涉事青年的行為有明顯的襲擊意圖,事前可能有進行跟蹤及刻意動機,青年即使是14歲,但行為已超過容忍限度。

陸偉雄更認為,如果今次輕判青年,日後或會有人不再尊重老師,事件的後遺深遠,因此青年有需要接受刑責,例如到教導所及更新中心等。他表示,雞蛋已經屬於武器,而普通襲擊只是初步控罪,需要按當事人受傷害情況,法庭再下刑責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