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前惠安苑物業經理 涉偽造值勤紀錄詐騙被控兩罪

撰文:張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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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61歲前鰂魚涌惠安苑物業經理李耀鈞,他涉嫌偽造2名保安員的值勤紀錄,以詐騙該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法團)薪金及勤工獎共約8,500元,被控一項欺詐及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今日(30日)落案起訴61歲前鰂魚涌惠安苑物業經理李耀鈞,他涉嫌偽造2名保安員的值勤紀錄。(資料圖片)

案情指61歲被告李耀鈞,於案發時受聘於鰂魚涌私人屋苑惠安苑的法團為物業經理,負責監督惠安苑管理處的日常運作,包括聘請保安員和核實他們的薪金金額。被告李耀鈞涉嫌於去年7月16日至8月1日期間,向惠安苑法團虛假地表示其妻子擔任該屋苑的夜更保安員,以及在值勤記錄所示的期間當值,並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法團向其妻子支付薪金共7920元,導致她獲得利益或該法團蒙受不利,違反香港《盜竊罪條例》第16A條,被控欺詐罪。

另外,被告李耀鈞亦在於去年6月9日至30日期間,涉嫌與另一名夜更保安員一同串謀詐騙該法團,不誠實和虛假地表示該名保安員曾於一個12小時的夜班更次在惠安苑當值,從而誘使法團向對方支付該更次的薪金和該月的勤工獎。經廉署調查發現,上述12小時夜班更次的薪金為550元,而該保安員沒有獲發勤工獎300元,違反普通法及《刑事司法管轄權條例》第4(2)條,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星期五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