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記者會】被逐女記者資料網上流傳 事主:或循法律方法追究
警方在28日例行的4點記者會上,有一名女記者以電筒照向警方高層抗議警方對傳媒濫用暴力;事後女記者的記者證在建制的群組流傳,她的資料遭人起底。警方更表明「該名記者在未有登記下擅自進入傳媒招待室」,指查問對方證件只作核實身份。
女記者今日(30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或循法律方法追究,惟暫未能夠找出發布人。另她指,不會拒絕傳媒派她採訪警察記者會,「只是怕不能夠再進入。」
在28日警方舉行例行的4點記者會上,有一名女記者以電筒照向警方高層抗議警方對傳媒濫用暴力。當日進行抗議的獨立記者葉家文,今早(30日)在商台節目《晴朗的一天出發》中反駁警方指控「未有登記下擅自進入傳媒招待室」的說法。
葉家文表示,過去曾多次受僱於外媒,並委派前往採訪警方記者會,「曾經有過中國媒體拍過我的照片,指責我是外國勢力。」她重申,前日進行警總記者室時是自己以真實姓名及電話進行登記,「我無可能不登記就闖進去,因為該處是警察總部,登記程序也很嚴密。」
多次到過記者會採訪 重申有進行登記
警方當日以阻礙採訪為由,將葉家文驅離現場。她說:「當時有一名OL打扮的人士,將我的證件拍了照」,但不清楚對方是否警察公共關係科的人員,稍後再同法律界朋友商討下一步行動。
為何肯定記者證是由警方流出?她表示,該由記者協會發出的記者證於記者會前才領取,「剛完成renew,所以100%肯定是該女士拍攝」,因自己也未曾就記者證拍照,「完全無想過在網上可以見到。」
事後已有法律界朋友聯絡過葉家文,表明她可以循法律方法追究責任,惟她嘗試追查發布人的身分卻發現用戶是假帳號,「我稍後會與法律朋友商討(下一步行動)。」
另外,當日的抗議行動未有太多記者響應,葉家文指行動與記協無關,但自6月9 日開始已經就反修例事件進行採訪,至10月27日晚上對着記者行家射橡膠子彈等,特別是香港記者協會執委、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受傷後,使不少記者都覺得要做出行動表達不滿。
葉家文認為,採訪中常受到前線警員針對,「經常向我們射胡椒噴霧,其實是很痛!而且我們的器材也會損毀。」面對警方以「搶犯」的指控,她坦言從未見過有記者出現「搶犯」的行為,「以警方這麼專業及擁有的武力,不可能會遭人『搶犯』。」
不認同記者能夠「搶犯」 強調只記錄事件
她在採訪時感到前線警員的情緒是崩潰,認為警方高層要正視問題。「現時有部分警員是覺得我們是示威者,但記者只是想記錄事件,報道真相」,她強調無論是示威者或是警員的行為,記者都是有拍攝,「示威者縱火,我們都有拍。」
會否再就警方記者會採訪?葉家文表示,若有機構要求不會拒絕,「但我自己會怕不能夠再進入警總。」